主从结构
主从结构❶指具有领属意义的定中关系的结构形式。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有些作者把 ‘从属’用于广义,即用于任何内中心结构,包括(a) ‘桌子’ 以‘桌’ 为中心,后缀 ‘子’ 从属于它; (b) ‘喝酒’,其中宾语 ‘酒’从属于动词 ‘喝’; (c) ‘查出来’,其中补语 ‘出来’ 从属于动词‘查’; (d) ‘羊肉’,其中 ‘羊’ 从属于 ‘肉’; (e) ‘你的书’,其中‘你的’从属于 ‘书’。我们不采取这一种说法,我们把主从结构限于 ‘羊肉’ 和 ‘你的书’,其中前一部分修饰后一部分;这样,主从结构就等于修饰结构。” ❷指定中、状中和中补关系的偏正结构形式。杨伯峻《文言文法》:“结合式短语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黏附结构,一类是主从结构。”“主从结构的短语是由一个词作为中心词,以它为主,而由其他词性不同的词为从,作为附加成分,结合而成的。”参见 “规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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