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学体系
语法学体系见“语法体系”。
语法学体系又称语法学系统。是语法学对语法现象和规律的认识以及由此作出的对语法现象和规律的完整阐述。它包括所阐述的语法的内容框架、分析的原则和方法、分析的结果、术语系统等。不同语法学家由于语法观、方法论、掌握的材料、观察问题的角度等不尽相同,对特定语言的语法现象和规律的分析、研究、认识、表述便会有所不同,在析句方法、分类定名等方面出现差异,形成各派语法学体系。因此,一种语言客观存在的语法体系只有一个,而描写这个语法体系的语法学体系往往不止一个。一个语法学体系的完善、科学程度跟语法学家对语法构造的本质和规律的研究深度有密切关系。汉语的语法学体系是由最初的模仿印欧语语法学体系向着逐渐完善化、合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的。围绕汉语语法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我国语法学界做了大量工作。曾于20世纪30年代展开文法革新的讨论,50年代制定了“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80年代召开了全国语法和语法教学讨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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