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词汇·语法范畴 |
释义 | 词汇·语法范畴词汇·语法范畴也称“词义·语法范畴”。指一种综合词的意义和词的语法特点划分词类的标准。前苏联学者龙果夫《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这种样式的词的种类,每一类都具有基本意义上和语法特征上(在汉语里,首先是句法上,其次才是形态上和语音上)的共同性,我们称之为词义·语法种类,或是词义·语法范畴。” 《暂拟汉语数学语法系统》: “词类是词根据词汇·语法范畴的分类。具体些说,就是词类是根据词的意义和词的语法特点来划分的。” “词的意义和词的语法特点是有联系的。有相同的语法特点的词,在意义上大都有共同之处; 在意义上有共同之处的词,也大致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语法特点。”王力 《关于词类的划分》:“非常明显,所谓 ‘词汇·语法范畴’的理论,就是认为我们在划分词类的时候,不但要重视结构方面 (形态方面),而且要重视意义方面。应该把结构和意义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对于一上词来说,与其说是因为有了这种形态,它才是名词或动词等,不如说是因为它有了名词或动词等的意义和作用,然后让它具有某种形态。” “苏联著名汉学家龙果夫在他的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里说:‘我们说词汇·语法范畴而不简单地说语法范畴,因为决定汉语的词的句法功能和词的各种句法上的联系的主要东西是词的意义。’ 龙果夫教授的话是正确的;我们划分汉语的词类,必须以 ‘词汇·语法范畴’ 为标准。”这个标准在不少的语法著作 (尤其是教科书)中得到运用,时间较长、影响较大。但后来也有不少的学者对此提出了怀疑和批评: 词义标准和语法标准 (包括形态和句法组合两个方面)是分开运用,还是结合为一个标准用?如果分开用,实际上就成了多标准,而且语法上的词类用词义标准来划分也显然说不过去。如果结合起来用,到底如何结合? 没有人作出明确解释和尝试。如陈望道《文法简论》:“说词类是词汇·语法范畴,是指词类既是词汇上的分类,又是文法上的分类,也就是主张同时根据词的词汇意义和文法特点来区分词类,这就把词义标准和文法标准纠缠在一起,……明明是文法上的问题,是没有必要扯到词汇方面去的。”参见 “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 |
随便看 |
|
汉语词典收录604837条汉语词条,可根据汉字查询相应的词语释义,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词语的释义、翻译及用法,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