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論〕lún通“伦”。条理,顺序。《论语》之“论”即取此义。另见945页lùn。
論论(1次) 议论。周~道而莫差《离》
論❶倫也。《詩經·大雅·靈臺》: “於論鼓鍾,於樂辟廱。” 毛傳: “論,思也。”鄭玄箋:“論之言倫也。” 陸德明《經典釋文》: “論,廬門反,一云鄭音倫,下同。” ❷謂考其德行道藝。《禮記·王制》: “凡官民材,必先論之。” 鄭玄注: “論,謂考其德行道藝。”
論告曉也。《周禮·秋官·大行人》:“間問以諭諸侯之志。” 鄭玄注: “論諸侯之志者,論言語,喻書名其類也。” 《周禮·秋官·掌交》: “以諭九税之利。” 鄭玄注: “諭,告曉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