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狐直笔谓史臣正直不阿,秉法实录。宋黄庭坚《王彦祖黄州制草书其后》诗: “脱看时辈, 诸君等发蒙。董狐常直笔,汲黯少居中。” ●《左传·宣公二年》: “乙丑,赵穿杀灵公于桃园。宣子(赵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 ‘赵盾弑其君。’ 以示于朝。宣子曰: ‘不然。’ 对曰: ‘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 ’ ……孔子曰: ‘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 弑(shi): 臣杀君、子杀父为弑。竟: 通“境” 。反,同 “返” 。董狐: 春秋晋国史官,亦称史狐。春秋时,赵盾为晋正卿,赵穿杀晋灵公而未受惩罚,史官董狐以为实际是赵盾弑君,遂据实记录。
董狐直笔【出处】 《左传·宣公二年》:“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释义】 春秋时晋灵公欲杀大臣赵盾,赵盾逃亡,其从弟子赵穿攻打灵公于桃园并将其杀死。史官董狐认为应由赵盾负责,故在史册记上:赵盾弑其君。孔子说,董狐为古代的好史官,写史无所避忌。后以此典称扬敢于秉笔直书、不加隐讳的史臣。 【例词】 董狐直 董狐直笔 史笔董狐 狐董仗毫端 董狐操 付董狐【用例】 〔董狐直笔〕 宋·黄庭坚《王彦祖惠其祖黄州制草》:“董狐常直笔,汲黯少居中。” 〔狐董仗毫端〕 明·瞿式耜《东信》:“逢干思柱后,狐董仗毫端。” 记载1
记载1记 纪(载纪) 载录 载列 述载 记载姓名:记名 记载德政:载德 记载功勋:勒勋 策勋 策功 记载怪异的事:志怪 志异 分类记载典章制度:类事 缀集记载:缀识 编撰记载:纂录 纂集记载:纂记 编集记载:撰录 按顺序排列或记载:鼠尾 逐一记载:开载 好的名声和事迹载入史籍永远流传:名标青史 名垂青史 垂名青史 垂名史册 垂名竹帛 名书竹帛 建立战功,名垂青史:勒铭燕然 燕然勒功 燕然勒铭 功勋卓著,名垂青史:名列云台 评论记载:评识 叙写记载:谱注 记载清楚:注明 载明 详细注明:详注 详尽载明:该载 事迹显著,值得用文字记载:班班可纪 事迹非常显著,值得用文字记载:赫赫可纪 特别地、浓墨重彩地加以记载或宣传:大书特书 多方收集,完备记载:兼收备载 写文章或记载历史不隐讳,不夸大,真实地反映:秉笔直书 敢于秉笔直书,如实记载:董狐直笔 直笔董狐 董狐之笔 错误地记载:诖注 谬牍 (把事情写下来:记载)
另见:记录 事情 董狐直笔董狐毫不歪曲地记录史实。春秋时,晋灵公不行君道,大臣赵盾屡屡进谏惹怒了灵公。灵公要杀赵盾,赵盾准备逃往国外。尚未越过国境,族兄赵穿把灵公杀死,赵盾闻讯返回朝中。史官董狐这样记录这段史实:“赵盾弑其君。”赵盾感到不公平,责问董狐,董狐说:“作为晋国正卿,你亡不越境,返不讨贼,难道不等于你杀死了国君吗?”孔子对董狐十分敬佩,称之为“古之良史”。(见《左传·宣公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