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指符号的形式部分。 能指是人们的感官可以感知的, 如红绿灯、 旗语、 手势、 文字是视觉可以感知的, 盲文是触觉可以感知的, 语言的语音是听觉可感知的。 这些可以感知的形式都和意义结合在一起, 相互依存, 对立统一, 成为代表某种事物或表达某种意义的符号。如按照我国交通规则, 红灯表示 “停”,绿灯表示 “行”, 红、 绿颜色和 “停”、 “行”意义结合在一起, 成为一种符号。 语言符号的能指是语音, 它是听觉可以感知的形式, 它所表达的内容是语义, 如“书”这一语言符号的能指是 “shu”, 它所表达的语义是 “成本的著作”。 参见 “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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