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接代名词
联接代名词指“的”字结构中的“的”字和“所”字结构中的“所”字。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把结构助词 “的”和 “所”字称作“联接代名词”。黎锦熙、刘世儒 《汉语语法教材》: “联代‘的’字本是个 ‘后置介词’,它就是以介词的本质来代替它下边的中心词的。在它上边的就是它介来的形附成分 (所以又叫 ‘接定’介词)。由于中心词省略了,照例形附来代,其实大都是介形附的‘的’ 字来代。‘的’ 之上还 ‘联’着形附,所以叫 ‘联接’; ‘的’之下省了中心词而它 ‘代’之,它就取得了实体词的资格,所以附入‘代名词’: 合而称为 ‘联接代名词’。”张静《汉语语法问题》则认为,这种“的”字同定中结构中的“的”字的作用相同,不应该归入代名词,而应归入连词,称为“偏正连词”。参见 “偏正连词”。
联接代名词黎锦熙 《新著国语文法》术语。 指代替附有形容语句的事物的代名词。 如 “的、 所”。 “胆大的不怕死” 中的 “胆大的” 可看作 “胆大的人” 的省略形式,当 “人”不出现时, “的”既有联结的作用,又起兼代 “人”的作用,所以属于联结代名词。“据我所知, 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 句中的 “我所知” 是“我所知道的情形”的省略形式,当“情形”不出现时,“所”既有联接作用,又起兼代“情形”的作用,所以属于联结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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