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动词
结果动词表示动作并含有结果的动词。如 “改善” “改正”“改良”“扩大”等。结果动词结构上通常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表示动作,第二部分表示由动作引起的结果,可以看作广义的述补结构,但这类动词与一般述补结构有区别: 结果动词大多不能扩展为 “A得B”或 “A不B” 的形式,如不能说 “改得正”“改不正”; 而一般述补结构则可以扩展为“A得B”或“A不B”,如 “说得完”“说不完”。
结果动词表示动作并含有动作结果的动词。如“推动、改良、改正、改善、扩大”等。语法特点是:结构上通常有两部分构成,前一部分表示动作,后一部分表示动作引起的结果。这类动词与动补短语的区别是:结果动词大都不能扩展为“A得B”或“A不B”,如不能说“改得良”、“改不良”。但个别的也可以这样扩展,如“推得动”、“推不动”。而动补短语都可以扩展为“A得B”或“A不B”,如“听得懂”、“听不懂”、“看得清”、“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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