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语
结合语❶指相对于单音词的复音词。陈承泽《国文法草创》:“而且吾国语言为单音节,虽有平、上、去、入之分,而事物繁多,一字一音主义,毕竟不能贯彻,此结合语之所以滋也(一字多义,非改用结合语,则易混同,亦原因之一也)。”结合语有两种情况:一是单音词复合为双音词,如“法则”“道理”“状态”等; 一是结合在一起不得 (或原则上不得)分离单用的复音词,如“凄惨”“寂寞”“怂恿”等。 ❷指由两个汉字结合而成的词,即“双音词”。金兆梓《国文法之研究》将结合语分为 “同义字相结合者”“意义相近的字相结合者”“由双声叠韵之字相结合者” “以相对字相结合者”“以相同的两字相结合者” “以加词本词相结合者”“名物之原有多声者”等7种,并将这7种结合语归纳为声音结合语和意义结合语两类。参见“声音结合语”“意义结合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