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察jiūchá维持公共秩序;做纠察工作的人 △ 执行~任务|今天街头新增了许多~。
纠察jiūchá❶ 〈动〉在群众活动中维持公众秩序:纠察队│到会场纠察。 ❷ 〈名〉维持公众秩序的人:担任纠察。
【纠察】1 举发督察。2 在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亦指维持秩序的人。 维持
维持支 撑拄 拉扯 维持全家生活:仰事俯蓄 仰事挽畜 仰事俯畜 仰事俯育 维持生命:维生 活命 度命 吸取养料以维生:营养 维持其生长、繁殖:保殖 维持家业:撑门户 在公众活动中维持秩序:纠察 巡视纠察:视察 维持表面的排场:撑门面 撑场面 为了撑面子而维持表面的规模或排场:支撑门面 撑持门面 搘拄门面 维持使不涣散:县 纮 维系 依托维系:凭系 轻重并行,维持平衡:子母相权 支撑,维持:支仗 支拽 调和维持:调维 谋划维持:图维 自己维持:自持 勉强维持:撑持 敷衍 支撑 支撑门户:顶门(顶门立户) 主持家务,支撑门户:当门抵户 勉强维持生存或生命:游魂(残喘游魂;假气游魂) 假息(残魂假息;游魂假息) 苟延残喘 苟延喘息 苟延危喘 苟延一息 苟存残喘 苟留残喘 苟留喘息 幽魂加身 稍延残喘 残喘苟延 残喘微延 残喘暂延 延口残喘 毫无生机地维持着:不死不活 半死不活半死辣活 半死半活 要死不活 维持长久:持久(~战) 日后接应不上,无法继续维持:后手不接后手不上 后手不应 (使继续存在下去:维持)
另见:继续 维护 支持 保持
保卫人员
保卫人员护卫 维护社会整体治安的人员:公安人员 在机关、企业、商店、小区等做保卫治安工作的人员:保安 在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的人:纠察 清代维护地方治安的兵卒:防勇 用武装力量实行警戒、保卫的人员:警卫 跟从保卫的人:护从 御卫 御营 驱殿国家的悍卫者:国之干城
另见:士兵 警卫 警戒 保卫
监察
监察监(监司;临监) 纠 董 督视 督察 讥察 临察 刺察 禁察 监察州县:监州 监察郡县:监郡 监察祭祀:监祠 举发督察:纠察 告诫督察:惩纠 警戒监察:警察 责罚督察:责督 责笃 镇守监察:镇监 (监督察看:监察) 纠察jiū chá❶ 在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1907年刘庭春等《日本各政治机关参观详记》:“警务课: ……一、 关于巡查退隐费及遗族扶助费事项;一、 关于警察署长会议事项;一、 关于巡阅事务;一、 关于诸取缔(犹纠察之义)巡查临时配置事项;一、 关于请愿巡查事项。”1917年徐珂《清稗类钞·风俗类·开会》:“会场有开会秩序单,其提议之各事,曰日程表。会场中央外向,设演说台,当摇铃开会时,由发起人登台,布告宗旨,续行演说。或由他人主席,请其发言。凡所演说,均由旁坐书记,笔录于册。办理庶务者为干事员,招呼会众者为招待员,整理秩序者为纠察员。” ❷ 在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的人。1935年浦江清《清华园日记》(上):“学生派纠察守教室阻止上课。”1965年《防空知识》四:“城市里的交通岗亭上挂起‘空袭警报’旗,水上信号台上挂起防空标志,表示全市实行交通管制,一切行人、车辆、船只停止通行,听从民警、纠察和有关人员指挥,有秩序地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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