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应急行为。其特征是,在紧急状态下法律不能同时保护两项权益时,不得已以损害较小的权益保全较大的权益,是利于社会的行为。在刑法上,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避险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在民事法律上,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险情由自然原因引起,避险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由受益人适当补偿。因避险不当或避险过当,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危险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是: ❶必须具有使合法利益避免危险的意图,这是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 ❷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这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对于尚未到来或者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就是避险不适时。 ❸必须出于不得已,这是紧急避险的可行性条件。 ❹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这是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即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是避险过当。我国刑法规定,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jǐnjí bìxiǎn当受法律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又无法利用其他措施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权益来保护较大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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