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就
移就修辞方式(辞格)之一。就是把原属于描写甲事物性状的词语移属于乙事物。移就最常见的是把描写人的情状的词语移用于物,所以移就也可以叫做“移情”。如“持璧却立倚柱,怒发上冲冠”(《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将人的“怒”移用于“发”;“明日重寻石头路,醉鞍谁与共联翩”(陆游《过采石有感》),将人的“醉”移用于“鞍”。 移就与拈连有相似之处,都是把适用于甲事物的词语移用于乙事物上。区别在于移就所移用的多是描写人的情状的词语,而拈连不限于此;移就所关涉的两项一般构成偏正关系,拈连却更着重于本体与拈体的相连关系(在一定的上下文中先后出现)。移就与拟人也很相似,都是把适用于人的词语移用到物上。区别在于移就是使人的情绪状态同物联系,重在表现人;而拟人把物人格化,重在增强语言的生动性,似乎是物在喜怒哀乐。此外,移就相关的两项多构成偏正关系,而拟人多构成主谓关系(如“花溅泪”“鸟惊心”之类)。
移就又称移用、转借。两种事物相关联,将描写甲事物性状的词语移来描写乙事物性状的一种修辞方式。这种修辞方式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把描写人的性状的词语移于物,如:“明天早上,辛楣和李梅亭吃了几颗疲乏的花生米,灌半壶冷淡的茶,同出门找本地教育机关去了。”“疲乏”、“冷淡”本来是描写人的神情与感受的,这里却移来描写花生米和茶,使物也带上了人情。一种是把属于物的性状移于人,如:“把胸中燃烧的爱情,倾吐给亲爱的姑娘。”“燃烧”本是物的性状,移来描写人的爱情,使人的性状更加突出。移就可以突出事物的性状和本质,使作者的思想感情和褒贬态度表达得更鲜明,使语言更生动形象,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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