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代名词
称谓代名词即 “人称代词”。黎锦熙 《新著国语文法》:“称谓代名词,代替人物的名称。”参见 “人称代词”。
称谓代名词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术语。指代替人物名称的代名词。可分为五种:(a)自称。指说话的称呼自己,如“我”、“我们”;(b)对称,指说话的称呼听话的,如“你”、“你们”;(c)他称。指说话的称呼自己和听话的以外的,如“他、她、他们、它、它们”;(d)统称。指统括自称、对称两方面,或并统括他称,如“大家”、“彼此”等;(e)复称。指复指上面的名词、代词,如“自己、自家、亲自、亲身、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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