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曾有实事,但必须是会有的实情
不必曾有实事,但必须是会有的实情鲁迅《且介亭杂文 二集·什么是讽刺》:“讽刺的生命是真实,不必是曾有的实事,但必须是会有的实情。“曾有的实事即现实生活中曾经发生的事情,会有的实情即按照生活逻辑可能发生的事情。全句的意思是说作家进行艺术想象、虚构、夸张时,不必拘泥於真实事件,但必须符合生活情理、符合生活的内在逻辑和人物在特定情境下的感情逻辑。鲁迅认为,夸张不是“捏造”,也不是“诬蔑”; 既不是揭发隐私,又不是专记骇人听闻的所谓“奇闻”或“怪现状”。“它所写的事情是公然的,也是常见的,平时是谁都不以为奇的。”在《致徐懋庸》中也说:“艺术的真实非即历史上的真实……因为后者有其事,而创作则可以辍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这就正确地揭示了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的关系。马列主义认为文学反映社会生活不能机械照搬,简单复制,而必须在生活真实的基础上,达到本质的艺术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