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同义】总目录 留守居守
留守liúshǒu❶古代皇帝离开京城,命大臣督守。 ❷部队或单位离开原驻地时,留少数人员负责守卫、联系等工作。
留守liúshǒu〈动〉部队、机关、企业、学校等离开原地时,留下少量人员在原地担任守卫或继续工作:留守人员│派人留守。
【留守】1 居留下来看管。2 指军队进发时,留驻部分人员以为守备。3 机关、团体等离开原驻地时留下少数人担任守卫、联系等工作。如:留守处。4 今亦指未随外出而仍居住本土。如:留守儿童。
留守古代皇帝巡幸,出征时,以亲王或重臣镇守京师,得便宜行事,称京城留守。其他陪京和行都亦有常设或间设留守者,多以地方长官兼任。《后汉书·张禹传》记太尉张禹在东汉和帝南巡时,为京城留守,但此时尚非正式命官。至北魏高祖 (元宏) 南征,命太尉丕、广陵王羽为京城留守,为正式命官之始。见《魏书·神元平文诸帝子孙传》。隋唐辽宋金元明均置有留守。参阅《文献通考》六二《职官》二七《留守》。 守卫
守卫守(守戍;守陴;守视;戍守;把守)戍卫 备卫 扞戍 扞掫 掫扞 军队守卫:军卫 军队扎营休息时担任守卫:说卫 夜间守卫:宿(宿卫;防宿) 守夜 在宫禁中宿卫:陛卫 留下来担任守卫:留守 留牧 止守 保卫,守卫:葆守 守卫,守住:把住 拼死守住:死守 死守不放:株守 誓死守卫:守死 牢牢守卫:守定 (防守保卫:守卫)
另见:防备 防守 保卫 警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