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说
灵感说认为文艺来自灵感的一种文艺起源学说。“灵感”一词最早出现于古希腊,原意是“灵气”、“神助”、“神启”,“迷狂”等。运用于文艺创作首推德谟克利特。他说:“没有心灵的火焰,没有一种疯狂式的灵感,就不能成为大诗人”。(《论诗的美》) 后柏拉图发挥了这一观点,他认为凡是高明的诗人都不是凭技艺作成优美的诗歌,而是“得到了灵感,有神力凭附着”。诗人遇到了“神力凭附”、“失去了平常的理智陷入迷狂”。他说:“若是没有这种诗神的迷狂,无论谁去敲诗歌的门,他和他的作品都永远站在诗歌的门外”。“优美的诗歌本质上不是人的而是神的,不是人的制作而是神的话语。诗人是神的代言人”。诗人创作的文艺作品是“代神说话”。(《文艺对话集》) 灵感是文艺创作中出现的一种客观现象,是文艺家对生活的强烈感受,知识积累和艰苦的艺术构思共同作用的结果。把文艺家创作时出现的灵感现象与文艺家的理智对立起来,把灵感看成是“神的诏语”,把诗人看成“神的代言人”,把文艺作品看成诗人“代神说话”,显然是唯心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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