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鱼歌
木鱼歌弹词类曲艺。又称“木鱼”、“摸鱼歌”。流行于广东珠江三角洲和江西南路一带。兴于晚明,盛行于清代以后。清人屈大均《广东新语》及罗天尺《五山志林》中都记载过当时演唱的情况。与江、浙流传的弹词略有不同,没有开篇、诗、词、赋赞,也没有说白。后来受粤曲、南音和龙舟歌等影响,才穿插说白,全篇分若干回目。开头第一段叫“冒头”,叙说全书大意,介绍人物和背景; 接着是正文,发展情节,铺陈故事; 故事最后段落称“尾声”。“冒头”和“尾声”都用四句曲词组成。有“正腔”与“苦喉”两种曲调,分别表达欢快与悲恻之情。演唱时多用二胡、古筝、琵琶、三弦伴奏; 没有乐器时也可用竹板击节。传统的书目多为小说、戏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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