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民主
无产阶级民主又称社会主义民主,它是指无产阶级的国家制度和国家形式,就是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在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支配权的基础上,享有管理国事的最高权力。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条文明确规定: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管理各项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项民主权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提供实现上述民主权利的政治保障和物质帮助。 其次,民主是一种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指尊重群众意见,通过民主集中制的方式实施领导。 无产阶级民主有一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将随着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发展而发展,由“间接民主”过渡到“直接民主”;作为国家制度的无产阶级民主最后自行消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