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法学派
新语法学派也称“青年语法学派”。指19世纪70年代在欧洲形成的语言学派。系德国莱比锡大学的布鲁格曼、奥斯特霍夫、德尔布吕克、莱斯金、保罗等人建立。其代表作品是1878年布鲁格曼、奥斯特霍夫为《形态学研究》杂志第1卷所写的前言(被称为“新语法学派的宣言”)和保罗1880年所著《语言史原理》。新语法学派以个人心理学为基础来解释各种语言现象。认为语言仅仅存在于构成某个语言共同体的个人之间。语言中的一切变化也都是在个人言语活动中完成的。该学派强调两点:一是强调语音演变规律无例外的观点,宣称语音变化跟自然科学一样有其严格的规律,是按其规律进行而没有例外的。认为人类语言变化的因素不外乎心理、生理两种,可是语音的变化是缓慢的、不自觉的,所以“语音定律的活动完全是盲目的,依照自然的盲目需要而进行”;二是强调语音变化中的类比在形成新的语言形式和语音形态变化中的作用,把类比看作史前时期和有史时期语言变化中的普遍现象。该学派反对只研究古代语言和重建印欧语母语,主张研究现代活的语言和方言。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产生过很大影响。
新语法学派见 “青年语法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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