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政府的语文政策之一。1986年1月, 由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在北京联合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明确规定, 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 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标准化, 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 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大力推广和积极普及普通话; 研究和整理现行汉字, 制订各项有关标准;进一步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研究并解决实际使用中的有关问题; 研究汉语汉字信息处理问题, 参与鉴定有关成果; 加强语言文字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做好社会调查和社会咨询、 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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