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代字
指示代字“代字”的一种,大致相当于指示代词。分4类: ❶逐指,如“每、各”; ❷特指,如 “彼、此”; ❸约指,如“皆、多”; ❹ 互指,如 “自相、交”。《马氏文通》: “指示代字者,所以指明事物以示区别也。其别有四:一以逐指者,二以特指者,三以约指者,四以互指者。”刘复《中国文法讲话》: “ 〈马氏文通〉 里的‘指示代字’ 一节,实在讲得不太好。他把指示代词分为 ‘逐指’‘特指’ ‘约指’ ‘互指’ 四类,据我看,只特指类中的 ‘彼、此、是’ 等字是代词,而且是静性代词。……文言中的 ‘彼’字,如相当于白话中的 ‘他’ 与 ‘我’、‘尔’ 相对待,则为人称代词; 如相当于白话中的 ‘那’ 与 ‘此’ 字相对待,则为静词或静性代词(指示代词)。”
指示代字马建忠《马氏文通》术语。指用指明事物以示区别的代字。分为四类:(a)逐指代字,有“每、各”;(b)特指代字,有“夫、是、若、彼、此”等;(c)约指代字,有“皆、具、悉、遍、一、两、多、莫、无、有、诸、凡、虑、大凡、大抵、大要、大归、亡虑、都计”等;(d)互指代字,有“自、相、交”等。指示代字有的属于现今所说的指示代词,有的属于现今所说的副词。参见“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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