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语语法
拉丁语语法指拉丁语词的构成和变化以及组词成句规则的总和。拉丁语曾经是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5世纪1000年间欧洲最强大的政治实体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的官方语言,从5世纪到15世纪又是教会统治下的宗教、文化和行政的语言,西欧各民族间的交际语言。拉丁语不用冠词,名词有丰富的形态变化,动词的形态变化也相当复杂,句子的词序比较自由。中世纪以后,欧洲一些国家仍保留文法学校 (gram-mar school),拉丁语语法仍为主修课程。欧洲中世纪各国的语法著作多仿效拉丁语语法,18世纪的法国和英国“唯理主义”继承了这个传统。中国第一部系统的语法著作《马氏文通》也“因西文已有之规矩,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而成。参见“波尔·罗瓦亚尔语法” “马氏文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