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
承接指构成成分之间承上接下、先后相继相接。见“承接关系”。
承接chéngjiē❶ 〈动〉接受业务:承接范围|承接业务|承接订货。 【同义】接受。 【反义】拒绝。 ❷ 〈动〉接续:承接上文|承接前人的口传心授。 【同义】接续。 ❸ 〈动〉用容器接受从上流下的液体:承接房檐流下的雨水。
承接有人又称连贯。 ❶指分句间、句子间、语段间、段落间或层次间等承上接下,按顺序说出连续的动作或相关的情况,先后相继相承。承接关系的表达,有的不用关联词语,如:“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有的要用关联词语,常用的有“就、才、又、便、于是、然后、后来、接着、跟着、首先……然后、起先……后来”等。如“他们从地下爬起来,擦干净身上的血迹,掩埋好同伴的尸首,他们又继续战斗了”。句中用了关联词语“又”。承接的语言单位是分句的,构成的是表示承接关系的复句;承接的语言单位是句子的,构成的是表示承接关系的语段、段落或层次;承接的语言单位是语段、段落或层次的,构成的是段落或层次。 ❷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术语。指两件或两件以上事情先后相承。有的不用连接词,如《三侠五义》:“急忙放下盆子,撂了竹杖,开了锁儿,拿了竹杖,拾起盆子,进得屋来,将门顶好。”有的要用连接词,有时在上句用“既、已”等,有时在下句用“就、便、即”等。如《史记·匈奴传》:“单于既立,尽归汉使之不降者。”《史记·高祖本纪》:“老父已去,高祖适从旁舍来。”陶潜《桃花源记》:“林尽水源,便得一山。”有习惯性承接,上半句头上用“每”,下半句白话用“就”,文言多用“即、辄、必、则、而”等。如《儿女英雄传》:“他每见必学,每学必会,每会必精:却是每精必厌。”归有光《先妣事略》:“每阴风细雨,从兄辄留。”薛福成《巴黎观油画记》:“每一巨弹坠地,则火光迸裂,烟焰迷漫。”《论语·公冶长》:“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 连接1
连接1连(连结;连络;连缀;连属;连缉;连同;连串;连缉;纚连;结连;缀连) 接(接合;接联;承接;联接;接连;交接;衽接;赴接) 联(联接;联结;联属;纚联) 结(联结;维结;链结) 维 缀(联缀) 编 续(胶~) 系 簪 钩带 错紾 连接的词:和 与(与其) 同 及(以及) 连(连同) 跟 暨 而(而且;因而;然而;既而) 或(或者) 如(如其;如果) 并(并且)虽(虽然) 既(既然) 即(即使)但(但是;不~) 因(因此;因为;因而) 要是 只要 尽管 不管 不论 于是 除非 所以 况乎 表示连贯关系:然则 然即 承接上面的意思,引出下面的话:承上接下 接连上文并引出下文:承上启下 承上起下 用铰链连接:铰接 用车钩把两节车厢连接起来:挂钩 接在一起:拼接 拼拢 连接合在一起:接合 将事物连贯在一起:串(串连) 把同类的事物连在一起:连类(~而及) 用绳子、线等绕住或套住,使分开的东西连在一起:襻(鞋~) 接在原有的事物的后面:续(~集) 编排连接:铨贯 并排连接:骈接 依次连接:鱼贯 鳞接 摊平后联结:铺著 错误地连接:串(电话~线) (使连接在一起:连接)
另见:粘贴 缝纫
承接
承接系 继(承继) 追媵 承接先代传统:继承 承接世系:纂系 承接先世:继世 承继奉祀祖先的宗庙:承祧 承接宗祧:继承 贴紧承接:贴承 (接续:承接)
另见:接替 承袭
接受
接受受(登受;被受;诞受) 膺 纳(纳受;采纳;允纳;接纳;包纳;俞纳) 领(领受;领纳;领承;领略) 应(诞应) 承(承受;承接;承纳;秉承) 闻 禀 授 衔 吸收 接取 请佃 请奠 敬请对方接受:敬受 接受别人馈赠、邀请等时说的客气话:却之不恭 接受部下拥护:得士死力 听从,接受:听(听受) 应付,接受:应接 可以接受:可取 容纳接受:容(容受) 颂 收纳接受:收受 预先接受:预奉 顺从地接受:顺受 表面上接受:貌受 理应接受:义不容辞 义不得辞 义不容隐 义不容却 义弗克辞 义无所辞 道理上不容推辞:义不劳辞 谊不容辞 谊不敢辞 情面上不能推却:情不可却 无功而接受:虚受 凡是来的都不拒绝:来者不拒 来者勿拒来而不拒 (收取给予的东西:接受)
另见:接收 接纳 收取 收回 收录
交给
交给交(交与;交付;~货;送~;提~;拨~) 付(付畀) 附 授 过与 交给和接过:承接 交接 请交给我方的谦词:掷交 交给公家:缴公 交给国家或集体:交公 把经手的事务交给接替的人:交代 交割 交代事情的底细:交底 向有关的人交代自己承担的事情:交账交帐 交待 旧官员卸职时向后任交代:交卸 交割清楚:交明 把权力交给下属或下属部门:放权 把国家的政权交给人:委国 呈送交给:送交 送交官府:送官 当面送交:递交 发送 上交,递交:呈交 当面交给:面缴 恭敬地交给:呈交 把一方的东西交给另一方:转送 转交 把人或事物转交给有关方面:移交 移交账务:交账 将他国的罪犯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引渡 (交与;付给:交给)
另见:给予 还给 授予 承接chéng jiē承担;接受。1856年理雅各译《智环启蒙塾课初步》第三十八课:“包揽建屋之人,谓之承接者,或工匠头。其人雇请石匠、泥水匠以结墙,木匠以做木,瓦匠以盖瓦,油漆及别行工匠以成其事务,使其屋完备,合于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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