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俘】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被敌方俘获的武装部队人员、民兵、志愿部队人员、游击队员等,包括战斗员和非战斗员。根据国际法规定,拘留国应对战俘负责;给予战俘人道待遇,不得虐待、侮辱战俘;保障战俘的住宿、饮食和医疗卫生;在战事停止后,应即释放并遣返战俘。 俘虏
俘虏俘(战俘) 虏 战获 降民 降虏仇虏 阶下囚 南冠楚囚 活的敌人:生寇 投降的俘虏:降俘 未被处死的俘虏:遗俘 被拘系之俘虏:累俘 为侦讯敌情而捉的敌人:口语 可以提供情况的俘虏、罪犯等:活口 (打仗时捉住的敌人:俘虏)
战俘zhàn fú战争中被捉住的敌方人员;俘虏。1924年蔡和森《社会进化史》第一篇:“战俘大多是置之于死地,只有氏族中发见劳动不够或战士减少时,才采用收容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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