䂬溪诗话
䂬溪诗话宋·黄彻撰。 十卷。彻 (生卒不详),字常明,蒲田(今属福建) 人。徽宗宣和六年进士。历任辰溪县令,沅州军事判官,嘉鱼令等职。书成于高宗绍兴年间。自序评诗宗旨以“诚于君亲,厚于兄弟朋友,嗟念黎元休戚及近讽谏而辅名教者”为重,“至于嘲风雪,弄草木,而无予于比兴者皆略之”。其持论大抵以风教为本,重在诗“有辅于名教”,道学家习气甚重。故在对具体诗人、诗作的品评中,常常拘牵文义,妄加穿凿,往往非迂则固。通观全书,抄袭转录雷同之文,亦复不少。但在诗歌诗例方面,却能观其通而窥其微,创立类例,已浅识语法修辞之规律,对研究中国古代修辞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后人修辞学著述也有所影响。诗话以论杜甫为主,强调诗歌反映现实,关心黎民疾苦的世教讽谕作用。但对诗歌的艺术特点有所忽视,在评诗中有褒杜 (甫) 贬李 (白) 的倾向。提出作诗要“巧于用事”的主张。认为用事造语,皆有出处,然而“用事之法,不拘故事”,当“用其义,而隐其语”。还主张作诗不尚雕华,要求形式服从于内容。强调凡造意立言,须“为天下后事虑”,“当于理,则绮丽风华,同入于妙”。故极崇杜诗是“穷尽性理,移夺造化”,妙绝古今。有《知不足斋丛书》本,《学海类编》 本,《历代诗话续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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