彦周诗话
彦周诗话宋·许𫗱撰。 一卷。𫗱, 字彦周, 生卒不详。 襄邑 (今河南睢县) 人。高宗绍兴年间官右儒林郎、永州军事判官。中年出家为僧。书成于高宗建炎二年,其中所引述多苏轼、黄庭坚、陈师道语、论诗宗江西诗派观点,谓“作诗须除浅易鄙陋之气”。品评诗人和作品能别出心裁而又相当中肯,如谓“写生之句”,不应“取其形似”,而要“揣摸刻骨”,使所写之物“名貌”皆出。还指出,“诗人写人物态度”,应“至不可移易”。对诗歌创作和欣赏,有所稗益。然有时亦不免穿凿附会,杂以神怪梦幻。在宋人诗话之作中,此书首次解释“诗话”之义为:“诗话者,辨句法,备古今,纪盛德,录异事,正讹误也。若含讥讽,著过恶,诮纰谬,皆所不取”。与欧阳修《六一诗话》相较,不仅扩大了诗话的内容,而且强调了撰写诗话应有严肃认真的态度。有《百川学海》本、《稗海》本、《历代诗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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