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告
强烈呼告运用呼告辞达到抒情目的的一种抒情方法。陈望道《修辞学发凡·呼告》:“话中撇了对话的听者或读者,突然直呼话中的人或物来说话的,名叫呼告辞。”这种辞格常常用在感情急剧、高涨的时刻,同时也容易达到感情交流的目的。这是因为运用呼告辞可以使叙述、描写对象从第三人称变为第二人称,缩短作者、读者与叙述、描写对象之间的距离,将读者带进作品所描述的环境中去,使之产生真切的感情共鸣。 呼告常和比拟结合使用。比拟的将物拟人,或将人拟物,都是物我交融的结果。因此比拟呼告也有易于抒发强烈的感情。如朱自清的《绿》:“那醉人的绿呀! 我若能裁你以为带,我将赠给那轻盈的舞女; 她必临风飘举了。我若能挹你以为眼,我将赠给那善歌的盲妹;她必明眸善睐了。我舍不得你; 我怎么舍得你呢?”即用比拟呼告,使梅雨潭的“绿”由第三人称转为第二人称之后,抒发了作者对“她”强烈的爱慕之情。 呼告也常和示现结合使用。示现是将过去的、未来的或想象中的事物说得如在眼前的一种技法,与呼告结合,也便于抒发强烈的感情。如鲁迅《阿长与山海经》:“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作者呼告地母,使之变为第二人称,如在眼前,表达了对长妈妈的祝愿之情,十分感人。 呼告辞还可用于呼告读者,缩短读者与作者的距离,直陈胸臆。如方志敏的《可爱的中国》:“朋友,这是我永不能忘记的一幕悲剧! 那肥人指挥着的鞭打,不仅是鞭打那三个同胞,而是鞭打我中国民族,痛在他们身上,耻在我们脸上! 呵! 呵! 朋友,中国人难道比一个畜生都不如了吗?你们听到这个故事,不也很难过吗?” 强烈呼告虽有很好的抒情效果,但实际使用中却不能过多过滥。首先要考虑作者的感情是否达到急剧、高涨的地步,同时也要注意读者的情绪,将呼告用在读者已有感情准备的情况下,应在呼告之前充分为读者提供感情的认识内容,使其在感情激动的前提下有所感应。抒情作品的呼告部分多为直接抒情性质,所以恰当处理呼告位置、时机和掌握分寸,说到底也是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的巧妙结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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