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对代 |
释义 | 对代对代用与本体相对的事物代替本体的一种借代格。有四种情况: 对代借代之一。 以彼此对待的事物名称相代替。与 “旁代”相对。一般可分为四类: (a)部分和全体相代。 如 《战国策·齐策》: “长铗归来乎! 食无鱼。”“铗” 是剑把, 为剑的一部分, 用以代替 “剑”, 这是以部分代全体。 又如 “宋人多数不懂诗是要用形象思维的, 一反唐人规律, 所以味同嚼蜡。”用 “宋人”和“唐人” 分别代替 “宋代诗人” 和 “唐代诗人”, 是以全体代部分。 (b) 特定和普通相代。 如 “要帐的打着灯笼守在门口, 连穷人家地皮都想刮走, 大年初一从井里河里捞起几个杨白劳,那是常有的事儿。”用 “杨白劳” 代 “因欠债而自杀的人”, 是以特定代替普通。又如 “女人坐在小院子当中, 手指上缠绞着柔滑修长的苇眉子。” 这里用 “女人” 代 “水生的妻子”, 是以普通代替特定。(c)具体抽象相代。如文天祥《过零丁洋》: “干戈寥落四周星。”用 “干戈”代战争, 是以具体代替抽象。 又如 “我想, 中国最不值钱的是工人的体力了, 其次是咱们的所谓文章, 只有伶俐最值钱。”用 “伶俐” 代走狗的献媚, 政客钻营等勾当, 是以抽象代替具体。 (d) 原因和结果相代。 如 “他一看见聪明活泼的宝贝孙子, 就合不拢嘴了!” 用高兴的结果“合不拢嘴” 代高兴, 是结果代原因。 参见 “借代”。 |
随便看 |
|
汉语词典收录604837条汉语词条,可根据汉字查询相应的词语释义,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词语的释义、翻译及用法,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