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留成wàihuìliúchéng实行外汇集中管理的国家为鼓励出口,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经济单位的积极性而采取的一种奖励措施。即在其全部外汇收入中,按国家规定的一定比例保留一部分,这部分外汇可自主使用。我国自1979年开始实行外汇留成办法。 ◇ 从今年起,要在基本兑现当年外汇留成的同时,相应改革现行的进口体制,使外汇使用方面的责、权、利更好地结合起来。(新华月报.1987.4) ◇ 1974年以后,经国家计委多次协调,最后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由一机部组织局级出口机构,并给予亏损补贴和外汇留成。(人民日报.19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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