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牒代名词
复牒代名词指能对前文词句加以复指的“者”字。杨树达《高等国文法》认为 “者” 字是“复牒代名词”,使用时有两种情形: ❶ “为完成文句组织而复牒者”;如“ ‘于是尽灭春申君之家,而李园女弟初幸春申君有身而入之王所生子者遂立,为楚幽王也’( 《国策 ·楚策》)。按 ‘所生子者’,此 ‘者’ 字亦指子言,于文似为复赘。但 ‘子’字为上文动词‘生’ 字之宾语,不能兼作下文‘立’字之主语,不复牒一‘者’字,则 ‘立’字无主语矣。” ❷“名词先置形容部分后置而复牒者”,如“ ‘他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胜言’( 《史记·河渠书》),按 ‘他小渠披山通道者’,犹言 ‘他披山通道之小渠’。原文 ‘小渠’ 在前,则形容语之 ‘披山通道’ 无所附丽,故非复牒一 ‘者’ 字不可。”杨伯峻《中国文法语文通解》:“这种代名词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无论口语或文言,往往一句中有时一个词必须两现,如果两现,则嫌重复,若竟止一现,文义却又不完全,故一举其词,而其一则以代名词 ‘者’字或 ‘的’ 字摄代之,此复牒代名词所由起也。”
复牒代名词杨树达《高等国文法》术语。指“者”。相当于有的语法书上说的“被饰代词”。后来有的语法书把“的”也算复牒代名词。参见“被饰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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