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命❶ 同样的命运。《战国策·赵策四》:“秦起中山与胜,而赵、宋~,何暇言阴?” ❷ 同死,拼命。《鸿门宴》:“臣请入,与之~。” 同命
224.同命(p476.1)义项二,释文作:同死。《史记·项羽纪》: “(樊)哙曰: ‘此迫矣!臣请入,与之同命。’”《三国志·蜀·马超传》: “阖门百口,一旦同命。” 按:释文失误者二: 一、释义可商。据《史记》书证上下文,揆度其义,非同死也,乃是: “共存亡”也。试想樊哙带剑拥盾入军门,指斥项王之不义,终于以理制胜项王,则非为同死,乃是同一拚命,生则同生,死则同死,即同其命运也。故,释作“共存亡”,乃确。 二、书证之二,并非《三国志》原文,乃是对原文: “(马超)密书请降”句,裴松之注引《典略》之文: “正旦,种上寿于超,超搥胸吐血曰: ‘阖门百口,一旦同命,今二人相贺邪?’”故此书证标目当作:《三国志·蜀·马超传》:“(马超)密书请降。”裴松之注引《典略》 “曰”, 乃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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