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乎韵律的诗
合乎韵律的诗浪漫主义音乐以前的以维也纳古典乐派为代表的古典音乐。大约在1800年前后的数十年间,以维也纳为中心,以在维也纳活动的奥地利作曲家约瑟夫·海顿、沃尔夫岗·阿马德乌斯·莫扎特和德国音乐家路德维希·凡·贝多芬的音乐为代表。其风格形成的重要标志,是海顿1781年写的《俄罗斯四重奏》;其象征,是器乐奏鸣曲;其典型倾向,是对自然的描写。以主调音乐为特征,即以一声部为主,它声部以和声衬托,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如旋律、节奏、调性、和声、音色和力度等的作用,“音乐主题”贯穿作品始终,对后世音乐创作发生了重大影响。以形式谨严,逻辑严密,内容深湛,而被音乐史学家称做“合乎韵律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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