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同声必同部
古同声必同部段玉裁《六书音均表·古谐声说》:“一声可谐万字,万字而必同部。同声必同部。”意思说,同一个声符的许多形声字,上古属于同一韵部。如《诗·周南·汉广》:“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蒌”“驹”相押,属侯部。“蒌”从“娄”声,“驹”从“句”声。从“娄”得声的有“楼”“”“”“”“镂”等字,从“句”得声的有“”“枸”“拘”“苟”“姁”“劬”“鸲”等字,它们都属侯部。这一发现价值很大。汉字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形声字,它们有的现在读音差别很大,但是通过谐声偏旁,我们可以看出它们在上古所属的韵部。 有少数的字不符合“同声必同部”的原则。如“求”在幽部,从“求”得声的“裘”却在之部。“夭”在宵部,从“夭”得声的“饫”却在侯部。这是因为谐声时代比《诗经》时代要早一些,语音起了变化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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