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引书每有增减例古书行文的一种体例。 指以下三种情况:(a)引书只用其意,文字有异同。如 《诗经 ·豳风 ·伐柯》: “伐柯伐柯, 其则不远。” 《孔丛子》载孔臧与子琳书引作 “操斧伐柯, 其则不远。”(b) 引书时合两句为一句者。 如 《说文解字》 引《诗》往往采用这种方式。 《诗经 ·齐风 ·鸡鸣》: “东方明矣,朝既昌矣。”《说文》“昌”字下引作 “东方昌矣”。 (c) 因忌讳而改变原意。如 《汉书 ·司马迁传》:“……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 贬诸侯,讨大夫, 以达王事而已矣。” 引自 《史记 ·太史公自序》。 “贬诸侯, 讨大夫”《太史公自序》作 “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班固删去 “贬天子”三字,是为当世之天子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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