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理
变理文学作品在处理情与理的关系上,由想象引起的使浅直无情的理受情感的支配而成为以情为纲的、抒情性的理的理性逻辑变异规律。以情为纲的、抒情性的理,看似不合逻辑,但却符合抒情逻辑,看似无理,但却“无理而妙”。这种理以表面无理的形式表现奇妙的情理,“于理多一曲折”。如李益的《江南曲》:“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豪富的商人妇宁愿嫁给弄潮的船工,不符合当时的一般情理,但船工弄潮而归期有信,商人好利而返时不卜,从珍惜青春重视爱情而言是无理而妙的。再如雪莱《西风颂》:“假如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无视冬的严寒,不合常理,但从突出乐观感情而言,也是“无理而妙”的。 “无理而妙”的变理现象,并不限于抒情性的作品,在叙事性作品如小说、戏剧中也有反映,如贾宝玉和林黛玉既相爱又不断闹出的小别扭,《窦娥冤》里的六月飞雪,阿Q的精神胜利法表现等等,虽不符合通常的逻辑关系,但却“无理而妙”,有利于表现人物的典型性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