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溪说诗
剑溪说诗清·乔亿撰。三卷。亿,字慕韩,号剑溪。宝应 (今属江苏) 人。生卒不详。全书分为上、下卷和又编。上、下卷成于乾隆十六年前,又编续于此后。书中多征引前人及时人论诗文之言,尔后加以评语。论诗强调“真”,主张“诗不在深、在真”,“事事宜归真反璞”,既要意真、情真、趣真,又要景真、物真、境真。指出“即景抒情,景或不真,情焉得实?”提倡“诗必有为而作”,批评王士禛某些作品矫情做作,不够真实。 同时,书中也很注重诗歌的艺术特点和“比兴”等表现手法,指出诗歌的感人魅力在于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情景兼胜”的艺术之“真”。强调诗歌应具有特殊的社会功用和很高的美学价值。在艺术形式的探讨和如何学诗方面,提出了一些值得参考的意见,认为“长篇贵有操纵,忌章法散漫”,“拗体尤贵自然”,“七言律法度贵严,对偶贵整,音节贵响”,主张“初学先为五律”。有清乾隆间刻本,《乔剑溪遗集》本,《清诗话续编》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