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
初审出版社三级审稿制中的第一审,一般由编辑室主任指定的责任编辑担任。初审应当仔细阅读全部稿件,对稿件的思想内容、科学价值、内容质量、章节体例结构、语言文字、构图、色彩等各方面情况,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对稿件中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最后写出审读报告,供复审及终审参考。书稿如决定采用,初审要对书稿进行加工整理,并办理发稿手续,写好内容简介、出版说明和新书预告。书稿如决定退改,初审应汇集三审意见,提出退改方案。书稿如决定不用,由初审者拟出退稿信,经复核签发,将书稿退回著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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