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为
刘大为1947—1981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即留校任教。现为华东师范大学讲师,并受聘为江西大学语言研究所兼职副研究员。他于教学之余,也致力于现代汉语语法和修辞的研究。发表了数篇质量较高的语法论文。《(V+O)前两种不同语义性质的主语》一文,有三个方面特点: ❶为被讨论到的语义项寻找相应的语法形式。 ❷用语义项重合的理论来解释歧义结构S1/S2(V+O)。 ❸更进一步发掘S1/S2(V+O)的社会因素,确定它与相应社会结构的关系。该文获上海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1986~1987年度优秀学术成果奖。《诗歌:挣脱语法的桎梏》一文,讨论了为了诗歌这种言语交际形式的特殊需要,语法如何变异造成特殊的意义。把语法形式归结为“陈述的有序性”与 “常识的逻辑性”这样两方面的背景因素。认为诗歌的语言是与这两方面的背景有所冲突的,指出“只有挣脱日常语法的桎梏,诗才能以一种崭新的方式重新感受和思考世界”。文中还细致分析了诗句中的语法变异现象: 句子的解体及所带来的三方面的变化; 话语结构的破坏及所带来的三方面变化; 句法结构从松动到离析及所带来的三方面的变化。他还参加编写了《语言学概论》(邢公畹主编)中语法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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