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谓宾动词
准谓宾动词指只能带名动兼类或名形兼类性质的双音词作宾语的动词。朱德熙《语法讲义》:“谓宾动词有两类。……第二类谓宾动词的宾语不能是主谓、述宾、连谓等结构,只能是某些双音节动词 (名动词)或偏正结构,而且这种偏正结构里的修饰语只能是体词或形容词,不能是副词。例如: ‘进行/调查 (宾语是名动词)、进行/农村调查(宾语是偏正结构,修饰语是名词)、进行/周密的调查(宾语是偏正结构,修饰语是形容词……’。除了 ‘进行’ 以外,‘有、作、加以、给以、受到、予以’等等也是这样的动词。我们管这一类动词叫准谓宾动词。”“准谓宾动词的宾语只能是名动词和名形容词,真谓宾动词不受这个限制。”
准谓宾动词见 “谓宾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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