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税法”能否缓解生态环境之忧
韩洁+郁琼源+申铖+高敬+刘红霞
“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一部被称为“绿色税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获表决通过。
在建设“美丽中国”道路上,这部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税法有何意义?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影响几何?能否缓解环境污染之忧?
绿色发展呼唤“绿色税收”体系
“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12月25日获表决通过的《环保税法》,开宗明义确立了“绿色税法”的定位。
《环保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绿色税收”体系。
“开征环境保护税,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的绿色发展理念,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环保税法》的出台进一步展示了我国注重环境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环保费改税,上升到立法层面,彰显国家对环境整治的重视与决心,促使我们企业更重视环保、更坚定减排降污的方向。”重庆市弘扬建材集团弘龙水泥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张国军说。
在资源开采环节,以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增加资源环境使用成本;在生产环节,运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节能环保;在流通环节,完善“两高一资”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在消费和财产保有环节,使用消费税、车船税合理引导消费需求——近年来,我国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绿色税收”体系正加快构建。
“以税收手段治理环境不能单靠一种税,而要建立综合的税收调节体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环境保护税的出台无疑是这一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值得关注的是,《环保税法》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环保税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税收加快从行政手段向法制化转变,为下一步修订个税法、出台房地产税法、增值税法等树立范本。
由“费”改“税”为未来改革留空间
作为完善“绿色税制”的重要一步,制定《环保税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
我国自1979年确立排污费制度,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500多万户。其中,2015年征收额为173亿元。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以排污费倒逼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我国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际执行中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影响了该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
“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将发挥多重功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伟表示,税相较于费影响不可同日而语,有助于提高执行力度,提高透明度,减少征管腐败,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收率。
此前草案审议过程中,部分不同意见聚焦在法律名称上,认为仅对排污行为征税,与“环境保护税”这一名称尚有距离。对此,专家指出,使用环境保护税法的名称符合税制改革的方向,为未来扩大征税范围和整体税制改革留出空间。
“开征步骤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但今后可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进行调整和细化,不排除未来把二氧化碳排放和光污染征税植入环境保护税,充分体现其‘绿色税制功能。”刘剑文说。
多排污、多缴税倒逼企业绿色发展
从2018年开始,排污企业开始缴纳环境保护税。新税种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影响几何?是否会加重企业负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介绍,此次开征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明确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
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如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万元。
“环境保护税法在现行排污收费标准规定的下限基础上,增设了上限,即不超过最低标准的10倍,既考虑了地方的需求,又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各省份可在上述幅度内选择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王清说。
“谁污染,谁就要付钱来弥补社会的损失。”李旭红说,征收环保税多排放必然多缴税。但目前因从排污费转型而来,税负平移不会增加企业负担。环保税不在最终消费环节征收,不会直接增加消费者负担。
值得关注的是,因为已征收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为避免重复征税,环保税法明确对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还增加了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的政策。
此外,为防止排污企业认为缴税后就可肆意排放,《环保税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在“史上最严环保法”之下,刘剑文建议,环保税的税率设置应在现行排污收费基础上适当提高,以促进重污染企业转型,税率应该实行差别化,让环保税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环保税务联动征管促“绿色税法”落地
“环境保护税法落地的最大挑战就是征管环节,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如何协作关系税法执行效果。”刘尚希说。
《环保税法》是我国第一部明确写入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在两部门协同合作的征管模式下,关键要明确各部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纳税人、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各项权利、义务,以便出现纳税争议时有依据解决。”刘剑文说。
目前,我国对排污费明确专款专用,绝大部分专款给地方用于污染治理。未来环境保护税法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也备受关注。
“治理环境不能靠某一部法来解决,而要靠多法综合发力。”刘剑文说,实现绿色发展,需要综合运用环保法、环境保护税法、预算法等多部法律,从多方面引导全社会转变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