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的士
舒圣祥
据报载,福州公交出租车公司投入100辆“公务的士”,针对公务员群体提供实时用车、会务或中长途用车和定点保障服务。其中,提供定点保障服务的车辆会停靠在福州市政府办公区外待命。为了增加车辆使用率,“公务的士”还可为公务员家庭用车提供服务,但乘车人员必须出示公务员证件,才可以搭车。
公车改革挂了很多年的空档,最近两年终于踩了油门,虽然很多地方改的并不彻底,虽然车改补贴已经成了专门福利,但终归是一种进步。公车改革之后,公务员用车需求,一般都是市场化解决,该开私车开私车,该打出租打出租,该坐公交坐公交,在此情况下,如果再成立专门的公车服务机构,其实毫无必要。
按理说,现在私家车如此普及,租车市场又如此发达,特别是网约车之类非常方便,公务员出行不应该再是个问题。之所以在某些地方仍会成为问题,说到底还是特权思维给“惯”的,觉得官用和民用就该不一样,车补既然按级别发,那就是固定收入,不能用来“办公”,开私车办公事绝对不可以。
福州公交出租车公司,听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民营企业。它为什么要推出“公务的士”,专为公务员群体及其家属服务呢?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发现了商业机遇,专门针对特定人群推出特定服务;另一种可能是接到了上峰指示,或者主动推出相关服务,但并非基于利润的考量。平心而论,两种可能都是有的,只不过,若是商业行为,好像涉嫌构成歧视。当然,在市场供给无限丰富的当下,“公务的士”不让搭,自有抢着要搭我们的,你歧视我们,我们还歧视你呢;人们真正担心的是,这会成为另一种隐性的特权怪胎。
“公务的士”不搭普通人不要紧,但钱是公务员个人从已经发到工资卡的车补中支付,还是另行公款支付呢?若是前者,“公务的士”没有多少竞争优势;若是后者,显然有违车改初衷。
这才是真正的问题:公车改革后没有专车可坐了,于是假借与地方国企合作之类方式,开通另一种形式的专车,本质上没有任何变化,还是专为公务员服务,区别是,多领了一份车改补贴。既然是专为公务员服务,“公务的士”自然并不担心亏损,一方面地方国企本来就得“听领导的话”,更重要的是,真亏损了还可以找政府部门要补贴,反正都是纳税人的钱。
判定“公务的士”到底是商业行为还是媚权行为,其实很简单,只要看一看福州公交集团出租车公司开通“公务的士”的市场调研报告或者商业计划书就可以。如果真是为了赚钱,开通一项明确拒绝普通消费者的奇葩业务,不可能一拍脑袋就干。相反,如果是媚权,那就简单多了,只要领导满意,不差钱。
航班头等舱不会只卖给公务员,五星级酒店也不会拒绝给普通人服务。在出行服务供给极大丰富的年代,搭乘“公务的士”居然还要看证件看证明,无非是要营造一种“私家专享”的尊贵—想起来一句臭名昭著的香烟广告词: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