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挖入式港池工程的航道行政管理措施
胡志平
【摘 要】 为了加强和规范挖入式港池的管理,从港池定义和结构形式出发,论述其平面布置的优缺点及港池施工期、运营期对航道所产生的影响,指出挖入式港池施工期对航道影响主要体现为疏浚弃土随意排放可能对河床演变产生不利影响,运营期对航道影响主要体现为港池口门船舶进出频繁可能产生一定的航行安全隐患。通过对港池立项、施工、试运行及运营等不同工程阶段采取相应的航道行政管理措施,可消除或减小港池建设对航道及通航所产生的不利影响,确保港池施工及运营安全,保障航道安全畅通。
【关键词】 挖入式港池;航道行政管理;施工期;运营期;疏浚
近年来,为了节约岸线资源,提高港口通过能力,挖入式港池码头布置形式在长江下游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挖入式港池具有充分利用岸线资源、基本不占用可通航水域等诸多优势,是大型深水码头的重要补充,在长江下游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然而,由于挖入式港池属于较为新颖的码头布置形式,目前在其建设对航道演变及船舶通航所产生的影响方面尚无成熟的研究成果。港池疏浚所产生的弃土及弃石排放、船舶频繁进出口门对航道的影响以及港池进港航道布置等问题,已成为长江航道行政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全新管理难题。
本文从挖入式港池定义和结构形式出发,系统论述港池平面布置的优缺点及对航道所产生的影响,从而提出挖入式港池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的航道行政管理措施。
1 挖入式港池概况及优缺点分析
1.1 挖入式港池概况
挖入式港池是向岸的陆域一侧(或利用河汊和洼地)开挖出来的港池,是内河中应用较广泛的一种码头布置形式。20世纪60年代起,我国长江下游开始建设挖入式港池的货主港口;70年代起,逐渐将其运用到大型港区中;进入21世纪后,随着长江航运的迅速发展以及干支联动的需要,挖入式港池在新建码头中不断被采用,并不断呈现出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趋势。
长江下游挖入式港池从平面布置形态来说,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为在岸坡内侧直接开挖形成港池,由于长江主汊防洪的需要,这种布置形式一般仅出现在支汊,如南通港靖江港区长青沙港池;另一种为利用天然入江(河)口适当开挖并浚深形成港池,这种布置形式不占用滩地,对岸坡和防洪影响较小,在长江下游各天然河口中较为常见,如南通港靖江港区旺桥港内港池、苏州港张家港港区段山港内港池等。
1.2 挖入式港池优缺点
挖入式港池主要有以下几大优点:(1)充分利用岸线资源,并且还可在原有岸线的基础上拓展新的岸线;(2)受陆地包围,掩护条件好,可有效避开风和浪;(3)不降低河道的泄洪能力;(4)一般不占用航道水域,当主航道船舶航行密度较大、河道较窄时,采用挖入式港池不影响船舶航行;(5)港区集中,管理调度方便;(6)有利于整个港口各类泊位的合理布置。
挖入式港池的主要缺点为港池的回淤问题。港池淤积问题对码头的营运造成直接影响,也增加了港池的维护费用,同时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制约挖入式港池大量应用的一个主要原因。此外,由于挖入式港池与主航道之间存在一定距离,需要开挖进港航道,使之与主航道连接。若进港航道与主航道间交角选择不当,可能造成进港航道产生较大回淤,导致船舶进出港池困难。
2 挖入式港池对航道及通航的影响
2.1 港池施工期对航道及通航影响
(1)在港池及进港航道施工期间,占用的施工水域较大,对沿岸及进出上下游相邻码头的船舶航行产生不利影响。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运输船舶需频繁穿越航道,会对在航道正常行驶的船舶产生一定影响。
(3)夜间施工作业灯光影响船舶驾驶人员的视线。
(4)因港池及进港航道疏浚量较大,若疏浚弃土随意排放,可能导致航道淤积变浅,航道尺度下降,增加维护难度和成本,恶化后的航道条件易造成船舶搁浅事故和船舶会让困难;大量弃土还会引起河床剧变和航槽变迁,严重破坏航道条件,降低航道通过能力,易造成重大海事事故和碍航、断航事件,从而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2.2 港池运营期对航道及通航影响
(1)港池口门宽度一般较为狭窄,口门附近船舶进出频繁,易与沿岸航行的小型船舶发生触碰,存在一定的航行安全隐患。
(2)港池进港航道一般与主航道存在一定交角,在进港航道进出主航道时,船舶操纵较为困难。
(3)港池建成后,船舶靠离泊作业需穿越航道,对沿航道航行的大型船舶、沿岸航行的小型船舶以及进出港区的船舶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4)部分港池口门离主航道航行标志较近,船舶进出口门易碰撞航标,影响航标设置及功能的正常发挥。
3 长江下游航道行政管理工作概况
长江南京航道局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负责长江下游浏河口至上巢湖818.6 km航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
长江下游航道行政管理的工作职责包括审批专设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态的改变,审查或参与审查本辖区与通航有关设施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监督、检查与通航有关设施建设工程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本辖区航道及航道设施的保护,劝阻、制止危害航道及其设施的行为,对违章、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处理、处罚等。
4 挖入式港池不同阶段航道行政管理措施
4.1 项目立项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建设单位对挖入式港池工程建设在航道影响方面编制论证报告并组织开展审查工作,提出航道行政管理要求。
(1)港池平面布置合理,口门尽量远离主航道,减小对可通航水域的占用。
(2)进港航道与主航道应尽可能平顺衔接。
(3)港池建设应开展物理和数学模型试验,避免对河势及局部河段河床演变产生不利影响。
(4)若港池建设对航道布置及航标配布有较大影响,应对工程局部河段航道布置调整开展专题研究。
(5)对于疏浚开挖量较大的港池工程,应就疏浚对航道影响开展专题研究。
4.2 项目施工阶段
要求建设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期间的航道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施工现场航道巡查和执法,确保施工期间航道安全和畅通。
(1)在港池施工期间,需设置施工专设航标,明确标示施工水域和通航水域,确保施工水域内除施工船舶外,禁止其他船舶进入,保障施工正常开展和船舶安全航行;专用标志的设置须经航道管理机构同意,标志的类别、标型、灯光、颜色等须符合国家标准《内河助航标志》中有关技术规范,并应制定专用标志的维护方案,保证专设航标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
(2)施工船舶应严格遵守水上安全管理规定,保持与过往船舶的联系,并加强瞭望,确保施工船舶和过往船舶的通航安全。
(3)在夜间施工时,建议严格控制作业灯光的强光照明,适当采取遮光措施,以避免影响航标灯光助航功能的发挥。
(4)疏浚施工应规范施工弃土排放,抛泥区的选择应充分征求航道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定期探测施工水域附近航道水深,避免弃土对航道条件产生不利影响。
4.3 项目试运行阶段
挖入式港池建成试运行后,要求建设单位落实在运营期间航道安全的保障措施,并适时组织航道专项查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水域进行测量扫床,及时清除水下碍航物,确保航行安全。
(2)为防止口门进出船舶撞击上、下游码头,应在上、下游码头邻近港池口门一侧设置防撞警示桩,并在警示桩上设置专设标志。
(3)港池进港航道应设置侧面标志,明确标识航道界限。
(4)在港池建成试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航道专项查验报告,并向航道部门提出航道专项查验申请。航道部门将对查验报告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要求后及时组织航道专项查验。查验内容包括港池平面位置、建设规模、进港航道尺度与批复文件符合情况,港池附近水域水下地形及水下碍航物扫床情况,港池施工和试运行期间航道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4.4 项目运营阶段
加强对港池口门及进港航道附近水域的现场巡查,对港池进出船舶及维护性疏浚施工加强监管,确保航道和通航安全。
(1)在运营期间,进出港池的船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避让,以保证船舶航行和靠离泊作业安全。
(2)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港池及进港航道附近水域的水下地形进行监测,在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水下清淤等解决措施,确保船舶进出港水深条件。
(3)在进行港池日常维护疏浚时,应及时到航道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报备手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施工,避免疏浚施工及弃土对航道及通航造成不利影响。
5 结 语
挖入式港池施工期对航道影响主要体现为疏浚弃土随意排放可能对河床演变产生不利影响,运营期对航道影响主要体现为港池口门船舶进出频繁可能产生一定的航行安全隐患。通过对港池立项、施工、试运行及运营等不同工程阶段采取相应的航道行政管理措施,可消除或减少港池建设对航道及通航所产生的不利影响,确保港池施工及运营安全,保障航道安全畅通。
参考文献:
[1] 刘长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的建议[J].水运管理,2011(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