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时代艺术类院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

    王忆霏

    

    摘 要: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重大战略决策方案的提出,艺术类院校也同步加快推进提升高等艺术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任务实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教学科研人员的脚步遍及世界,而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在这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南京艺术学院为例,试从实际工作角度剖析并梳理艺术类院校因公出国(境)工作特点、当下遇到的困难及相应对策,为相关院校全局优化管理提供参考和新的思路。

    关键词:因公出国(境);艺术类院校;管理

    随着国家对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任务的提出,越来越多的科研教育工作者开始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也有更多的管理人员开始对与此紧密相关的因公出访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且细化到了医学类、林业类、政法类等专业性很强的院校单位。[1,2,3]但这其中对艺术类院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研究非常少。因此,本文结合南京艺术学院2019年度实际因公出访情况,从工作特点、现状、改进措施这3个纬度来进行全方位的阐述。

    1 艺术类院校因公出国(境)工作特点

    艺术类院校因公出访团组的出访目的、任务、人员、国家等构成要素与综合类大学相比有很大的区别。根据艺术学科分类的设置,因公出访的專业范围涵盖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学理论类共五大类学科,其中包括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学、表演、艺术史论等30多个专业。作为综合类大学因公出访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工科类专业学科内容,在艺术类院校中占比很少,因此后者整体的工作特点也有其相应的特殊性。

    1.1 因公出访目的的特点

    受艺术类院校发展多重因素的影响,相关管理及教学人员在早期与国外优质资源直接接触的机会并不多,不少学科专业理论、技能、设备等甚至是远远落后的,所以,与国际的合作很多处于试探摸索阶段。例如,通过出访希望与一流院校进行深入交流,以此加强自身专业的建设发展;或通过多种方式的展演、加入一线平台来提升本校国际知名度等。近年来,可以看到出访目的在逐渐发生变化,随着很多艺术类专业研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我们不再仅仅是“带回来”,而是变成了更有底气和自信的“带出去”。例如,通过举办大师班来促进双方的共同进步、进行海外招生招聘广纳贤能,或通过发表主题演讲以宣扬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等。

    1.2 因公出访任务的特点

    由于学科专业及相关课程的设置,从整体来看,艺术类院校出访任务多以学术交流为主,公务类行政访问相对较少,如举办大师班、专业讲座或进行授课等。在国际舞台演出、举办艺术作品展览、参加国际比赛等也是出访任务中占比较多的部分。以南京艺术学院为例,2019年度学校因公出访情况统计显示,单纯的行政访问仅占总出访任务类型的17%,有近半的出访任务为执行学术交流任务,另有1/3的出访任务为文艺演出、举办展览或参加国际会议等。这些出访任务普遍具有突发性、时效性、延续性的特征,同时也为因公出访手续的办理带来很大的压力,既要保证相关人员准时、顺利地完成出访任务,不因流程的繁杂而影响他们在专业上的准备,也要按照因公出国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审批和办理手续。

    1.3 因公出访人员的特点

    艺术类院校因公出访团组成员中,多为有突出专业技能的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如舞蹈家、歌唱家、画家等,但受英语水平等沟通限制,好的作品、理念、人才有时未能找到最佳展示途径,这也是目前艺术类院校推进“双一流”工作中遇到的瓶颈之一。在出访人员中也有很多是参加省内或省外双跨团组赴海外访问的,如由文化部、宣传部、教育部等组团,或由本单位组团携带外单位成员出访演出等。因此,相关手续办理、经费报销等协调问题也较为复杂。由于团组人员构成的特殊性,更需要因公出访管理人员重视对规章制度的宣传以及行前教育的开展。

    1.4 因公出访国家的特点

    西方的艺术文化发展源远流长,尤其在欧洲,无论是音乐还是美术,都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国内大部分艺术院校的教学体系和内容也是传承并延续西方研究理论的。因此,因公出访的目的国家也可能以欧洲为主,其中包括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等艺术历史文化圣地,在这些国家设置的艺术类专业院校、国际联盟、历史博物展览馆、文化研究中心等是国内艺术院校选择交流最多的对象。

    2 艺术类院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现状

    随着艺术类院校因公出访交流需求的逐步递增,出访批次及人数也在翻倍增长,无论从前期各项手续办理至整体任务执行,还是到回国后的成果反馈和经费报销环节,出现种种问题的团组越来越多,相关因公出访管理工作人员的负担和责任也愈发沉重,对遇到困难的反思、学习和完善工作迫在眉睫。

    2.1 因公出访手续办理过程中的问题

    艺术类院校因公出访手续办理的流程是非常繁杂的,这其中牵扯到诸多部门。以南京艺术学院为例(如图1所示),涉及部门包含各下属单位所在办公室及学校院办、组织部、科研处、国资处、财务处、外事部门,直至省政府和省外办等审批管理部门。通常全部流程执行完至少也需要一个半月的时间。如今,在省级部门审核的时间已经大幅缩短,并且能在固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批件与护签同步办理的措施也在逐步推广和执行,从报送请示至拿到签证的时间是可以准确预估的,因此,手续办理拖沓延误多由学校内部问题导致,这其中包括审批流程冗杂、相关材料缺失、文书不规范严谨等因素。

    2.2 对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意识和执行问题

    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是判别因公出访中各项要素的依据和准则,然而艺术类院校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不少部门及人员对其并没有进行充分的理解和执行。例如,实际出访情况与前一年度申报计划不一致、报批通过后擅自取消或变更行程、护照保管不当遗失或损毁、报销内容与报审批材料不一致、缺席行前教育、未及时上缴护照和出访报告等情况,甚至因为出访办理手续时间来不及而产生不按申报时间出入境、因公批件持因私护照出访等错误的想法。这些都是由于对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意识薄弱、学习不够透彻、监管力度松散造成的。

    2.3 因公出访计划及任务内容设定的问题

    由于专业建设和历史发展问题,艺术类院校因公出访的国家还略显单一,目前仍是以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主。也有不少团组的出访任务不够明确、行程不够充分详细,很多是以“看”为主,而未充分利用这样的机会获得有更高价值和质量的成果。另外,出访的学院和专业分布不均,以南京艺术学院为例,2018年和2019年度,学校内办理出访最多的单位集中在音乐、传媒、舞蹈、设计等学院,部分有着优秀专业作品或需要开展对外合作的学院未有出访交流。

    3 改进艺术类院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措施

    目前,艺术类院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遇到的多重挑战急需应对处理,但这恰恰也说明我们的国际化交流已处于蓬勃发展之中。笔者按照出访前、出訪后的时间逻辑顺序,梳理并提出相关改进措施,以供参考。

    3.1 完善各部分流程

    出访的内容和经费预算在出访前一年度末都应进行详细、真实的规划和申报,并纳入艺术类院校科研、财务、外事等部门的年度计划中,学校统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名额、预算的分配,既要充分考虑到通过传统优势项目提升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性,也要照顾到新兴发展学科海外拓展的需求。

    艺术类院校的因公出国管理规定也应加快完善的步伐,使全校各个部门分责明确、流程清晰、通力合作完成审批、管理、手续办理等工作。可引入OA系统、公众号平台系统、项目制管理的方法等来协助并加快整体运转,[4]也可通过统一请示格式及内容的方法,在报送校内审批前准备好所需的各项材料,并对截至申报日期有具体、明确的天数上的限制。对于公示的内容应当更加细化,包含完整的出访计划和行程、详细的经费预算、人员信息、邀请方信息、航班信息等,并能与团组出访结束后的总结反馈报告一一对应,相关出访成果也要寻求多种多样的方法进行定期展示。当然,还有很多细节工作问题值得探索和改善,如财务报销审核的把关、护照发放和收回的管理等各部分流程。

    3.2 加强沟通和教育

    我们走向世界是为了更好地沟通和接受教育,同样,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也要加强与部门、人员之间的交流,而出访行前教育应当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往,主管部门会在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出访之前才进行教育,从实际工作经验来看,这个环节可以考虑放在最开始的阶段,除了对外事纪律的学习,更应要求出访人员深入了解相关管理规定、熟悉整体办理流程,这样可最大限度避免后续矛盾和问题的出现。

    在平时,也要定期对学校内出访审批部门的同志、可能出访的人员进行统一的因公出访培训和学习,要定时向相关学院及负责人汇报总结当前因公出访情况,做到大家都能心中有数。艺术类院校也可与同省其他院所单位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求同存异。

    4 结语

    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应当服务于新时代高等艺术院校开拓进取、努力实现“双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因公出国(境)管理人员也须通过不断的交流学习和总结分析,去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多重困难,增强使命感与紧迫感,健全流程机制、完善教育培训、创新布局规划,为艺术类院校稳步走向国际舞台提供最坚实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孟萌萌,王颂阳.加强军队医学院校人员出国管理工作的思考[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15,22(08):758-760.

    [2] 侯晋安.小议林业类高校因公出国团组管理的难点及对策[J].教育现代化,2017,4(05):121-122.

    [3] 周晨曦.新时期高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对策研究——以华东政法大学为例[J].智库时代,2018(40):159+162.

    [4] 刘晓豫.以项目制管理高校因公出国项目的实践与经验[J].四川民族学院学报,2018,27(06):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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