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国务院原则同意《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要求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作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据介绍,川陕革命老区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作出巨大贡献,在西部区位重要独特,但大多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等建设滞后。采取特殊扶持政策,支持川陕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有利于推进西部大开发,缩小区域差距,带动扩大内需、调整结构。
国务院在批复中称,《规划》实施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机遇,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坚持内生发展与对外开放相结合,着力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川陕革命老区人民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