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中医资源与公立社康中心合作模式探索

刘肖玲 胡军喜 于洋 宋琦伟 李健明 邓红照
摘要:社会办医疗机构首次通过多点执业方式进入公立医疗机构(社康中心)进行诊疗。来自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以中医适宜技术的特色专科专家,进入公立社康中心,进行专病治疗,惠及更多的居民群众。体制内外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有机合作模式尝试,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真正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探索可行的基层医疗卫生发展之路。响应“供给侧改革”,调动及盘活社区、人才和宣传等资源,居民群众、公立社康中心和社会办医疗机构共赢,促进大健康格局的形成,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社会办医 多点执业 中医适宜技术 社康中心
中图分类号:R - 1 文献标识码:A
我国于2009年启动新一轮医改,时至今日,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基本建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已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提升,实施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了办医理念、管医理念、行医理念和就医理念的转变,分级诊疗进一步推进。各级支持社会办医政策纷纷出台,深圳医改步伐较大,《深圳经济特区医疗管理条例》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促进了深圳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快速发展。在支持医生多点执业、促使医疗资源下沉的一系列基层医疗利好政策相继出台的大环境下,深圳市福田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简称协会)在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区卫计局)的支持下,与公立医院院办院管的社康中心本着平等、合作、创新、发展、共赢的原则,携手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与公立社康中心合作模式进行探索,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公立社康中心、协会三方的共赢。
1 目的和意义
协会、协会会员机构和公立医院院办院管社康中心三方进行合作,由协会与社康中心共同协商,遴选出专业突出、规范执业的协会会员机构,报备区卫计局,由机构派出执业医师在医院安排的社康中心开展咨询、技术协助、培训等活动。
通过合作推进,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式方法,逐步扩大合作项目和范围,真正落实“供给侧改革”,一定程度上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宣传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使社区群众受益,社会办医疗机构和社康中心合作共赢。
2 实施背景
2.1相关医改政策
《中医药法》出台,国家积极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明確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增强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简称《条例》)要求公立医院继续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推行分级诊疗制度,明确二、三级医院主要承担急诊、住院、疑难危重病症的诊疗服务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医学科学研究及教学工作;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康复和护理服务。二、三级医院可以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限制接诊非急诊、非转诊患者,这意味着分级诊疗推动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进一步区分与显现。
《条例》稳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一方面为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师进入其它医疗机构执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医疗单位内部发挥“鲶鱼效应”,盘活用人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2.2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现状
截至2017年底,福田辖区社会办小型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和中医馆)共计507家,其中中医类诊所、中医馆80余家,在补充公立医疗力量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人才,有来自公立医院的具备高级职称的离退休老专家,有针灸博士,更多的是散落民间、身怀特色专科技能、有丰富治疗经验的中医、民族医类医务人员。福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程度有了较大的提升,近年来,在区卫计局支持下,协会组织开展的医疗服务质量指导和评估、示范单位评选、诚信单位创建等活动,使社会办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医疗技术的提高、服务意识、诚信经营意识的提升等方面均呈现可喜的发展态势,越来越为社会和群众所接受。
2.3行业协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深圳市福田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自2013年6月成立以来,致力于加强行业自治,规范社会医疗服务,引导社会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积极为会员单位搭建各类平台,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决策参考依据。成立仅5年,已取得福田区社会组织领军人才、福田区5A级社会组织、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福田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奖等荣誉,连续三年成功申报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协会已树立起品牌并具备一定的影响力。
2.4社康中心在医疗服务中需突破的瓶颈
深圳是医疗人才的洼地,社康中心同样面临人才短缺的困境。从全市社康中心的现状看,硬件建设普遍已到位,但医务人员数量、专业需求、服务类别及技术水平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短板。
权衡各方因素,合理调配资源,弥补各类短板,是强基层、实现医改目标的现实路径。但在推进过程中,社康中心面临诸多困难,需要多方协同、打破利益藩篱、创新推进机制、强化资源配置,为基层医疗机构切实服务好居民群众闯出新路。
3 合作内容和方式
3.1协会会员机构
首推中医适宜技术,结合社会办医疗机构中医师的特色专科与专病,如针灸推拿、小针刀治疗腰颈椎病等,与社康中心的医务人员相互配合,提供技术协作,或培训、带教,组织健康宣教。
3.2医院社康中心
为多点执业的医师安排时间,提供场地、设备、物料等,准备必要的宣传资料。做好签到、服务时间、方式的记录。记录作为服务工时凭证,报备医院,用于服务费用结算参考。记录妥善保管,作为多点执业医师日后晋升、评级的有用资料。此举措是创新机制,实施过程中要求社康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协会会员机构医师在中心内开展活动,不带有色眼镜看待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更不允许设置人为障碍阻碍活动的开展。
3.3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作为第三方机构,充分搭建合作平台,配合社康中心需求,物色具有专业特长的优质机构和医务人员,做好进入社康中心的会员机构和人员的遴选。由协会把关,在规范执业、医德医风正,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机构选拔人员,重点考虑协会组织推出的示范单位、诚信单位和优质机构。在合作项目推进中,积极预见、协调、处理、解决所发生的问题。
三方的合作是一项创举,每一步的推进都具有非凡的意义。实施项目过程中,协会应充分考虑合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好风险评估,规避潜在风险。针对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改进合作模式,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4 项目保障
本项目作为课题,在2016年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公益性科研项目申报中成功立项。为保障项目的完成,各合作方领导高度重视,组成项目领导小组,由区卫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机构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由协会秘书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推进,确保立项项目有领导、有推进、有落实。
5 实施安排
5.1形成方案阶段
协会通过对社会办中医类医疗机构、社康中心、主辦医院以及卫生主管部门的走访、调研,形成初步的实施方案(试行);在协会中医类会员机构中遴选具备特色病治疗技术的医生;与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原福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对接,就合作方式、医务人员的执业时间安排、利润分配等问题进行洽谈,经细致磋商、达成一致后,最终与深圳市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签订合作协议,由协会会员机构安排中医师进医院社康中心进行诊疗工作。
5.2实施阶段
协会作为联系、监督方,参考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分数,在获得示范单位、诚信单位的协会会员机构中物色优秀中医师,与医院社康中心合作,进入社康中心进行诊疗活动。通过遴选,胡军喜中医诊所的胡军喜医师、申平堂中医馆的于洋医师,于每周星期二上午,走进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办院管的梅山社康中心和龙尾社康中心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特色项目为针灸推拿和小针刀,进行小范围内的培训和带教;深圳和御道中医馆与深圳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合作,整体安排中医师到院办院管的新港社康中心开展适宜技术。
同时,协会组织一些社会办社康中心,如中航社康中心、田面社康中心、景狮社康中心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利用社康中心在社区的优势,组织开展各类义诊、宣教等活动。
项目按步骤进行,协会全方位跟进,就合作中产生的共性问题,与相关机构协商、共同解决,不断完善项目方式、方法,以期达到理想状态和预期效果。
5.3形成报告阶段
开展项目效果的调查,形成总结报告,向卫生主管部门区卫计局汇报,经验成果向外推广。
6 风险防范及应对
项目为创新性合作探索项目,对中医师在社康中心开展的医疗行为有严格要求,入驻社康中心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均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遵守社康中心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按安排按时到岗,遵守医生操守,不滥做检查,不过度治疗,按中心治疗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允许私自收费,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制度开展业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作,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严格按深圳特区医疗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程度,权衡是否继续合作。
7 成果和结论
项目从2017年底开始,推进至2018年6月,安排4名中医医师和2名技师,服务4个社康中心,累计服务天数达30余天,诊疗人次184人次,创造业务收入66871.8元;义诊宣教、培训、小范围带教逾12场,受益人次达320人。整个项目实施过程未接到投诉,无不良事件报告。
通过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师在社康中心开展针灸、拔罐、艾灸、刮痧、推拿、小针刀、火针等中医特色适宜技术,不仅服务了更多的居民群众,在很大程度上更是助力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的推进。
此举不仅真正落实了中医适宜技术在社康中心的推广和应用,缓解公立医院院办院管社康中心中医医师紧缺的实际问题,满足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到”优秀中医的需求,更是在落实分级诊疗、满足基层医疗服务需求、形成医疗规范等方面形成了最接地气的措施和方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8 相关建议
根据各方需求可研讨合作的时间和方式,进一步保障进驻医师诊疗场所、设备的要求,盘活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中医资源,更大程度的服务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1]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Z].第三十五号,2016- 8- 25.
[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意见[Z].国中医药办发〔2014〕19号.
[3]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基层中医药工作规划(2016- 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Z].深卫计中医〔2016〕1号,2016- 4- 12.
[4]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Z].国卫基层发〔2013〕7号,2013- 7-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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