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困境治理与调适
王广义+张鸣春
[摘要]网络政治参与是将政治参与融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新型政治参与形式,正在逐渐衍生成为一种影响公民政治生活的潜在力量。尝试分析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现状,探索治理和调适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依赖路径以助力于网络政治参与面临的困境,成为笔者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
[关键词]政治参与;网络政治参与;困境;治理;调适
[中图分类号]D6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4)07-0016-06
※本文系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传统文化意识对吉林省农民消费行为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编号:2012B29)、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新生代农民工政治认同实现机制研究”(编号:13YJCZH017)、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马工程专项项目“‘中国梦宣传教育的路径与方法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急剧扩张,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及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而网络正在逐渐衍生成为一种影响公民政治生活的潜在力量。网络政治参与以其自身的特质得到更多人的认可,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之一。政治参与是维系民主政治的基本条件和衡量民主政治的重要指标,其发展状况决定着政治民主的实现程度。网络政治参与是在传统政治参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然就成为了对传统政治参与的某种延伸和补充。因此,研究网络民主时代的政治参与问题,特别是分析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现状、明确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困境、探索治理与调试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出路等对于总结公民政治参与的经验和教训,在客观评价民主建设成效的基础上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中国网络政治参与发展现状概述
政治参与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何为政治参与?学者王浦劬在《政治学基础》一书中把它定义为“公民通过合法的手段试图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1]网络政治参与的概念来自于对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参与的延伸,由此,借用王浦劬对政治参与的定义,可以把网络政治参与通俗理解为公民以法律为准绳,以网络为媒介参与政治活动的行为。对于网络政治参与的概念,学者们在进行界定时一般都是从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参与目标以及参与的方式手段等方面展开[2],学者李斌认为网络政治参与就是“网民及虚拟团体通过网络平台影响和推动政治决策过程的活动”[3];学者郭小安认为“网络政治参与是公民借助于网络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治生活的行为,表现形态非常多样化,只要参与行为是以网络为中介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政治生活,如政治交流、政治谣言、政治传播、政治宣泄、政治选举、政治结社等,都可以成为网络政治参与”[4]。以上对网络政治参与的界定比较宽泛和笼统,本文在赞同上述界定的基础上认为网络政治参与具体指的是网民及虚拟团体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影响和推动政治决策过程的一系列活动。其途径主要有以电脑网络和手机网络为媒介,通过政治信息网上发布、网上投票和选举、网上利益表达、网上评论、网上民意调查、网上信访以及对社会事件的实时追踪等方式参与政生活并试图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综上,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包括三个因素:一是参与主体是网民或虚拟团体;二是参与载体是互联网;三是参与内容和目标是与政治有关的活动、行为。
就当前我国的网络政治参与来讲,中国网络政治参与尚处于初级阶段。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速度突飞猛进,人们已经认识到网络信息技术对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各级政府部门也在积极加快信息化步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客观来讲,相比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信息化水平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其表现是网络的普及化水平不高,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更是如此,“信息鸿沟”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传统的政治文化观念依然对人们产生很大的影响;公民的政治社会化水平亟待提高等。所有这些问题都可能会影响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总体而言,中国的网络政治参与尚处于初级阶段。
(一)网络政治参与发展不均衡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参差不齐,网络发展规模、网络普及水平差距大,特别是在广大的边远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消息闭塞,网络的普及率很低,公民受教育的程度和政治社会化水平不高,因而网络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必然不及发达地区。本文仅以中国东、西部地区互联网发展状况为例说明互联网发展的非均衡性。中国东、西部网民数量及网络普及率等分布不平衡,如表1所示: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东部发达地区,网民数均超过1550万,而除云南省外,新疆、青海、甘肃、贵州等西部欠发达地区网民数均不足1500万;北京、上海、广州等省市的互联网普及率相对较高,超过65%,而甘肃、贵州、云南等省份的互联网普及率则相对较低,均不到35%。
(二)网民的网络政治参与能力亟待提高
目前,网络参政在中国的发展还不够成熟,网民的网络政治参与实践不够充分等因素使得中国网民的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具体表现为:第一,网民缺乏较强的网络政治信息甄别能力。网络上既有大量反映和揭示政治真相的真实信息,又有众多歪曲政治事实的政治流言,还有来自西方国家和一些敌对势力带有破坏性的政治煽动言论,网民只有具备一定的政治知识和政治洞察力才能够从纷杂的政治信息中筛选出有用的、积极的信息。然而,长期以来,以政府为主导的各级新闻媒体充当着政治信息的过滤器和传声筒,削弱了公民个人在多种信息渠道中独立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当网民忽然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政治信息时,会因对网络中流动的政治信息的甄别能力较差而感到迷茫和无所适从,甚至以假为真;第二,网民对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自控能力较差。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公民的政治行为要接受国家法律的规范,公民也必须要对自己的政治行为负责。当公民以一个虚拟的网民身份出现在网上参与政治活动时,网络的身份隐匿性使得国家法律规范的效力难以发挥,网民采取的政治行为主要取决于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而我国网民对自身参与政治行为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差。例如,一些人在网上发表、不负责任的政治攻击、政治抱怨,甚至有些网民随意“黑”掉某些官方网站,挂上自己所谓的政治口号;第三,网民运用网络政治参与的意识、技能不高。网民对网络所具有的政治参与功能认识不够,有许多网民至今尚未认识到网络具有政治参与的功能,更多的网民只是把网络作为一种新的媒体、新的娱乐场所或通信平台。许多网民主要利用网络来浏览信息、交友购物、休闲娱乐,很少利用网络参加社会热点问题的讨论。由此可见,网民尚未充分认知网络的政治参与功能,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政府有必要重视网络的政治社会化作用,提高网络政治社会化的水平。
二、当前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困境
“网络政治参与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于政治过程的产物,孕育着民主政治理念、制度、技术创新的机遇”[5],网络政治参与作为一种新兴的参与形式不断拓宽和丰富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但其也不是完满的,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诸多困境。
(一)网络政治参与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对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制约和影响非同一般,可以说经济因素决定了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甚至是参与的动机和心态。具体来讲,网民自身的功利倾向、网络政治参与的物质条件及经济发展运行机制都在不同程度地制约着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首先,在一个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地区,许多公民在选择是否参与网络政治或如何参与时,往往以这种参政活动能否给自己带来经济上的直接利益作为判断,这种参与具有功利色彩且被动性很强,容易导致政治冷漠和政治被动,也许有一些人会狭隘地认为网络政治参与不能带来吃穿,因而忽视网络的政治作用,对网络政治参与产生漠视、麻木的心理。其次,当前,我国西部地区和偏远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依然滞后,这就使得支撑网络政治参与的物质条件严重匮乏,具体表现为信息通讯基础设施不健全、支撑教育发展的财力薄弱等,在客观上形成了对该地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制约。一个地区只有同时具备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覆盖范围广泛、安全的网络信息系统以及全民良好的政治社会化水平,才能保证网络参政的持续、高效发展。最后,“经济发展运行机制的市场化尚欠成熟造成了政治参与的灰色化、畸形化”[6],通俗来说,就是人们在网络政治参与的过程中更加看中的是“关系”、“人情”等一些非制度化的方式,参与的动机为经济利益所驱使,参与的目的也仅限于经济利益的实现,这种错误的参与动机本身就在客观上制约了网络政治参与的健康发展。
(二)政治参与主体的非理性化影响网络政治参与的健康发展
由于网络本身具有匿名性和隐蔽性的特征,网民的网络政治参与通常都是采用匿名制,“这种空间的虚拟性同现实社会相分离,弱化了公民在网上自我约束的观念。因而网络政治参与始终伴随着感性与理性、宣泄和表达、极端与适度等诸如此类的矛盾”[7],随之而产生并不断表现出来的便是公民在网络参政过程中的非理性化。笔者把公民网络参政的非理性化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网络政治参与中公民的政治盲从、政治冷漠兼而有之。网络政治参与中的政治盲从和政治冷漠反映了部分公民在政治参与上的不成熟和非理性,政治盲从在网络上的基本表现就是对网络政治信息缺乏判断力,或者“人云亦云”、“随大流”、随意跟帖、附和评论。政治冷漠的直接表现就是对政治生活漠不关心,只是把网络当成一般的媒体看待,或者简单地将网络视为一种娱乐工具,没有认识到网络的政治功能。其次,网络上存在扩散度高的政治谣言和政治抱怨。作为一种新型的媒体,网络上传播的信息缺少了传统媒体信息传播的审查机制,信息发布者具有虚拟性,这使网上的信息鱼龙混杂,既广含了正面意义的信息,又充斥着负面意义的政治谣言和政治抱怨。这些政治谣言和政治谩骂一般集中在网站的各种论坛中。近年来,以微信、微博、人人网等为代表的网络论坛成为网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成为各种政治谣言和政治牢骚的滋生地。网络牢骚用一种直接的方式和强烈的不满来表达,这些牢骚、抱怨与个体利益息息相关,因而极易引起网民的共鸣,有时话题一出,立即跟帖如潮。网络牢骚的蔓延和不断升级使正面舆论面临严峻的挑战,容易导致信任危机和造成网络空间的无序和混乱,进而影响现实社会的政治稳定。最后,网络政治参与中的非制度化参与表现突出。当前我国的网络政治参与仍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所以网络政治参与中非制度化的参与表现较为突出,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互联网管理的规章制度,然而总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言论相对自由、审查机制不够健全等缺陷在网上发动网络攻击,传达不满的政治情绪。当这种攻击的对象直指政府网站或国家官方网站时,可能造成对个人、集体乃至国家的伤害,也可能破坏社会的政治稳定,造成混乱的社会关系和秩序。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也暗含了社会大众对社会政治现象、政治事件及政治人物的一种非理性的评价取向。
(三)网络政治参与和参与主体自身素质、参与能力的矛盾化
网络政治参与把政治参与融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的政治参与形式,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因而对网络政治参与主体的素质如权利义务意识和网络政治参与技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素质有赖于政治参与主体的政治社会化水平,而现阶段我国公民的政治社会化水平亟待提高。此外,当前中国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的过程中所存在的网络政治参与能力困境日益凸显。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能力指的是公民利用网络平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自己权益诉求的能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熟练程度通过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能力得以体现,同时,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能力也能够直接决定网络政治参与的质量和成效。公民只有不断提高网络政治参与能力,普遍而充分地享有网络知情权、网络参与权、网络表达权和网络监督权等网络基本权利才能够自主、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权益诉求,合法有序地开展网络政治参与活动。而当前,在社会实践中,如图1①所示,经济地位、居住区域、教育背景、民族、年龄、职业、收入等因素制约着公民对信息资源的掌握和利用,使其在信息资源掌握和利用的数量、质量和能力上出现严重的分化,形成“数字鸿沟”,它的产生往往会导致两种信息群体的分立,即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两种信息群体在实现网络基本权利、掌握网络政治参与技能方面的差别巨大,极易使网络信息霸权掌控在信息富有者手中,而信息贫困者的网络政治参与被日益边缘化,进而最终影响了全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质量和成效。
三、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治理与调适
(一)网络政治参与治理与调适的必要性
网络政治参与正日益成为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它具有能够改善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手段,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兴趣和能力,促进公民的政治社会化,降低政治参与的成本,优化政治监督的环境等正面价值。然而,正如任何技术都具有两面性一样,网络以其独特的技术推动网络政治参与发展的过程中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网络政治参与可能导致非理性参与和非法参与扩大化,引发政治认同危机,“导致‘参与爆炸,使政治参与陷入无政府主义;导致‘信息霸权,使政治参与处于不均衡状态;导致‘政治流言蔓延,影响政治参与的客观性;导致‘政治欺骗,使政治参与流为程序化形式”[3]等一系列参与危机。显然,网络政治参与本身是利弊兼具的。虽然网络政治参与的正负面影响不是本文所论述的重点,但是如何有效治理和调适网络政治参与,帮助应对和处理网络政治参与面临的困境和网络政治参与的负面影响,成为本文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同时,网络政治参与的有效治理和调适也日趋成为当前中国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和学界关注、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
(二)加强经济建设,为网络政治参与的健康发展奠定物质基础。
如前所述,中国目前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状况表现出发展不平衡、普及程度不高的问题,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除了“制度供给不足,多维度利益表达机制缺乏”[6]等,部分地区经济发展的落后和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成为中国互联网络发展呈现一定的非均衡性的重要原因。网络政治参与作为信息时代政治参与的新形式,需要国家在宏观上实施有效的调控和治理,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制约网络政治参与健康发展的这一“瓶颈”问题,需要不断加强经济建设,特别是重视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尽快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距,为网络政治参与提供资源利用上的均衡性。国家在经济政策上,要加大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落后地区通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这些地区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该地区的教育信息化水平,提高社会成员的自身素质,通过这些努力为网络政治参与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如果把区域间互联网发展状况的不均衡性消除掉,公民就会拥有均等的网络政治参与机会,“数字鸿沟”也会随之而缩小,这不仅有利于网络政治参与的健康发展,而且使网络政治参与更好地体现了现代民主精神。
(三)依法治网,确保网络政治参与运行、发展的法制化
一个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社会治理的法制化,而网络空间作为信息时代人类生存空间的进一步延伸和现实社会的反映,与现实社会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其治理也必然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依法治网,确保网络政治参与的法制化,因此成为了网络政治参与治理与调适的必然选择。依法治网,就是“网络政治参与主体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保证网络政治参与行为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网络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法律化,保证这种制度和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6],具体来讲,依法治网,确保网络政治参与的法制化包括下述几个方面:第一,网络政治参与法制化的实现需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网络参政方面的法律,并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网络政治参与有法可依。中国在制定网络法规时,要考虑到网络政治参与发展的基本特点,使网络立法兼具强制性和激励性。“在确定否定式的消极性法律后果时,应确定肯定式的积极性法律后果,从而起到网络立法的激励作用。”[8]第二,加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当前,规范中国网络发展、监管网络信息传播的职能是由政府来承担的,全面履行网络时代这一政府的新职能要求政府机关必须依法行政,特别是依法处理网络空间中政治主体的行为及关系,通过法律手段规范网络政治参与主体的行为并切实保护网络政治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第三,增强网络法制队伍建设。国家要特别重视网络法制队伍建设,建立专业的“网络警察”队伍维护网络空间秩序,防范和追踪网络犯罪行为,保障政治稳定,这就要求网络警察必须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和精湛的网络专业技术技能,把握并且跟随网络技术和网络空间以及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发展趋势,维护网络政治安全。
(四)加强网络道德建设,为网络政治参与主体提供行为规范
道德约束是网络政治参与不可或缺的内在行为规范,是一种“自律”,而法律手段属于刚性的“他律”,当他律失灵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时,只能以道德伦理规范为载体的“自律”方式来弥补。首先,要想对网络政治参与实现有效的治理与调适,就需要构建完善的网络道德规范,形成有效的网络行为规范机制。制定一整套的网络道德规范,具体来讲就是让网民明确的认识到,即在网络中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什么是善的、正确的、可为的,什么是恶的、错误的,不可为的,并将这些规范逐步内化为网民的自觉行为。此外,要形成网络行为规范的有效机制,就是要在网络空间中对网络失范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共同的抵制和严厉的声讨。其次,加强网络道德建设需要加强网络行为主体的网络道德教育。良好的道德素质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有经过道德教育和实践才能不断内化为人们的自觉。通过对网络行为主体进行教育培养才能使其拥有良好的网络道德素养。具体来讲,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树立网络行为主体的网络道德意识,使其了解道德的基本原则、规范和义务、把握基本的价值取向标准,能够正确明辨是非曲直,践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二是遵守网络道德规范,面对形色各异的网络话题,网民或网络共同体必须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按照网络道德规范的普遍要求来约束自己的网络行为。最后,加强网络道德建设还需要开展网络文明创建活动,为网络道德建设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创建一大批网络文明示范网站,宣传一些网络道德家的形象,树立道德榜样,表彰典范,用榜样的力量影响人、感染人。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大力正面宣传中国的主流文化,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特有的道德品格来淹没非主流的、腐朽落后的文化。此外,要特别加强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道德教育,增强其网络道德自律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
(五)加强网络政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网络政治参与氛围
扩大而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的实现与一定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密不可分,良好的网络政治文化能够为网络政治参与营造良好的氛围,因此加强网络政治文化建设是网络政治参与有效治理与调适的必然选择。首先,增强网络政治文化建设,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中心,才能把握住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凝聚力量。作为一种全新的媒体和信息传播工具,网络可以通过图文并茂、声形兼备的形式展现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受众在浏览学习的过程中自主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并逐步内化为自身的自觉行为。这就要求我们在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资源优势的同时,采取有效举措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网络政治文化的中心,增强网络文化队伍建设,通过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品质优良的网络文化队伍来建设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网络文化。在此基础上,加大对网络文化的监管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国家文化信息安全,以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9]其次,通过培育新型网络政治文化,为网络政治参与营造良好氛围。政治文化对于人们的政治参与行为有着深层次的指导意义,而网络政治文化是传统政治文化不断转型和创新的结果,那么培育新型的网络政治文化就显得尤为重要。新型网络政治文化的培育需要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的原则,也就是要做到在始终保留主流政治文化主体地位的基础上,不断解放思想,摒弃僵化的,不适应社会政治发展的政治文化,注意汲取和吸收政治文化的精华。此外,新型网络政治文化的培育,还需符合网络政治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对于网络政治信息的传播,不能采取简单化的卡、堵、删的方式,而是要以疏导、引导、规范的方式,正确引领网络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66.
[2]宋超:网络政治参与研究综述[J].理论学刊,2012,(6).
[3]李斌.网络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49.
[4]郭小安.网络民主的可能及限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164-165.
[5]郭彦森:网络政治参与研究的进程、议题和趋势[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6]李斌.网络参政[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93,283,331,323.
[7]王梓辑、赵玲: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非理性因素的思考与批判[J].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13,(2).
[8]何精华.网络空间的政府治理[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69.
[9]赵惜群、吴毅君.培育网络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DB/OL]光明网,http?押//www.gmw.cn/content/2008-04/02/content_752394.htm.
责任编辑宋桂祝
(四)加强网络道德建设,为网络政治参与主体提供行为规范
道德约束是网络政治参与不可或缺的内在行为规范,是一种“自律”,而法律手段属于刚性的“他律”,当他律失灵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时,只能以道德伦理规范为载体的“自律”方式来弥补。首先,要想对网络政治参与实现有效的治理与调适,就需要构建完善的网络道德规范,形成有效的网络行为规范机制。制定一整套的网络道德规范,具体来讲就是让网民明确的认识到,即在网络中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什么是善的、正确的、可为的,什么是恶的、错误的,不可为的,并将这些规范逐步内化为网民的自觉行为。此外,要形成网络行为规范的有效机制,就是要在网络空间中对网络失范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共同的抵制和严厉的声讨。其次,加强网络道德建设需要加强网络行为主体的网络道德教育。良好的道德素质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有经过道德教育和实践才能不断内化为人们的自觉。通过对网络行为主体进行教育培养才能使其拥有良好的网络道德素养。具体来讲,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树立网络行为主体的网络道德意识,使其了解道德的基本原则、规范和义务、把握基本的价值取向标准,能够正确明辨是非曲直,践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二是遵守网络道德规范,面对形色各异的网络话题,网民或网络共同体必须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按照网络道德规范的普遍要求来约束自己的网络行为。最后,加强网络道德建设还需要开展网络文明创建活动,为网络道德建设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创建一大批网络文明示范网站,宣传一些网络道德家的形象,树立道德榜样,表彰典范,用榜样的力量影响人、感染人。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大力正面宣传中国的主流文化,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特有的道德品格来淹没非主流的、腐朽落后的文化。此外,要特别加强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道德教育,增强其网络道德自律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
(五)加强网络政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网络政治参与氛围
扩大而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的实现与一定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密不可分,良好的网络政治文化能够为网络政治参与营造良好的氛围,因此加强网络政治文化建设是网络政治参与有效治理与调适的必然选择。首先,增强网络政治文化建设,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中心,才能把握住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凝聚力量。作为一种全新的媒体和信息传播工具,网络可以通过图文并茂、声形兼备的形式展现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受众在浏览学习的过程中自主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并逐步内化为自身的自觉行为。这就要求我们在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资源优势的同时,采取有效举措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网络政治文化的中心,增强网络文化队伍建设,通过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品质优良的网络文化队伍来建设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网络文化。在此基础上,加大对网络文化的监管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国家文化信息安全,以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9]其次,通过培育新型网络政治文化,为网络政治参与营造良好氛围。政治文化对于人们的政治参与行为有着深层次的指导意义,而网络政治文化是传统政治文化不断转型和创新的结果,那么培育新型的网络政治文化就显得尤为重要。新型网络政治文化的培育需要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的原则,也就是要做到在始终保留主流政治文化主体地位的基础上,不断解放思想,摒弃僵化的,不适应社会政治发展的政治文化,注意汲取和吸收政治文化的精华。此外,新型网络政治文化的培育,还需符合网络政治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对于网络政治信息的传播,不能采取简单化的卡、堵、删的方式,而是要以疏导、引导、规范的方式,正确引领网络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66.
[2]宋超:网络政治参与研究综述[J].理论学刊,2012,(6).
[3]李斌.网络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49.
[4]郭小安.网络民主的可能及限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164-165.
[5]郭彦森:网络政治参与研究的进程、议题和趋势[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6]李斌.网络参政[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93,283,331,323.
[7]王梓辑、赵玲: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非理性因素的思考与批判[J].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13,(2).
[8]何精华.网络空间的政府治理[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69.
[9]赵惜群、吴毅君.培育网络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DB/OL]光明网,http?押//www.gmw.cn/content/2008-04/02/content_752394.htm.
责任编辑宋桂祝
(四)加强网络道德建设,为网络政治参与主体提供行为规范
道德约束是网络政治参与不可或缺的内在行为规范,是一种“自律”,而法律手段属于刚性的“他律”,当他律失灵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时,只能以道德伦理规范为载体的“自律”方式来弥补。首先,要想对网络政治参与实现有效的治理与调适,就需要构建完善的网络道德规范,形成有效的网络行为规范机制。制定一整套的网络道德规范,具体来讲就是让网民明确的认识到,即在网络中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什么是善的、正确的、可为的,什么是恶的、错误的,不可为的,并将这些规范逐步内化为网民的自觉行为。此外,要形成网络行为规范的有效机制,就是要在网络空间中对网络失范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共同的抵制和严厉的声讨。其次,加强网络道德建设需要加强网络行为主体的网络道德教育。良好的道德素质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有经过道德教育和实践才能不断内化为人们的自觉。通过对网络行为主体进行教育培养才能使其拥有良好的网络道德素养。具体来讲,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树立网络行为主体的网络道德意识,使其了解道德的基本原则、规范和义务、把握基本的价值取向标准,能够正确明辨是非曲直,践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二是遵守网络道德规范,面对形色各异的网络话题,网民或网络共同体必须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按照网络道德规范的普遍要求来约束自己的网络行为。最后,加强网络道德建设还需要开展网络文明创建活动,为网络道德建设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创建一大批网络文明示范网站,宣传一些网络道德家的形象,树立道德榜样,表彰典范,用榜样的力量影响人、感染人。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大力正面宣传中国的主流文化,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特有的道德品格来淹没非主流的、腐朽落后的文化。此外,要特别加强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道德教育,增强其网络道德自律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
(五)加强网络政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网络政治参与氛围
扩大而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的实现与一定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密不可分,良好的网络政治文化能够为网络政治参与营造良好的氛围,因此加强网络政治文化建设是网络政治参与有效治理与调适的必然选择。首先,增强网络政治文化建设,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中心,才能把握住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凝聚力量。作为一种全新的媒体和信息传播工具,网络可以通过图文并茂、声形兼备的形式展现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受众在浏览学习的过程中自主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并逐步内化为自身的自觉行为。这就要求我们在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资源优势的同时,采取有效举措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网络政治文化的中心,增强网络文化队伍建设,通过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品质优良的网络文化队伍来建设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网络文化。在此基础上,加大对网络文化的监管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国家文化信息安全,以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9]其次,通过培育新型网络政治文化,为网络政治参与营造良好氛围。政治文化对于人们的政治参与行为有着深层次的指导意义,而网络政治文化是传统政治文化不断转型和创新的结果,那么培育新型的网络政治文化就显得尤为重要。新型网络政治文化的培育需要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的原则,也就是要做到在始终保留主流政治文化主体地位的基础上,不断解放思想,摒弃僵化的,不适应社会政治发展的政治文化,注意汲取和吸收政治文化的精华。此外,新型网络政治文化的培育,还需符合网络政治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对于网络政治信息的传播,不能采取简单化的卡、堵、删的方式,而是要以疏导、引导、规范的方式,正确引领网络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66.
[2]宋超:网络政治参与研究综述[J].理论学刊,2012,(6).
[3]李斌.网络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49.
[4]郭小安.网络民主的可能及限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164-165.
[5]郭彦森:网络政治参与研究的进程、议题和趋势[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6]李斌.网络参政[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93,283,331,323.
[7]王梓辑、赵玲: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非理性因素的思考与批判[J].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13,(2).
[8]何精华.网络空间的政府治理[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69.
[9]赵惜群、吴毅君.培育网络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DB/OL]光明网,http?押//www.gmw.cn/content/2008-04/02/content_752394.htm.
责任编辑宋桂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