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中正确引导村民主流意识的基层探索
汪华康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蓬勃开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广大农民得到了政策带来的实惠。乡村治理的微观组织基础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并反过来要求地方政府改变治理方式,这些事实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治理的新的亮点。那就是通过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引导村民培养主流意识、大力弘扬传递社会正气,达到乡村治理的良好状态,为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政治基础。
一、部分非主流意识的具体表现
(一)部分农民观念趋向势利。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部分农民的价值观念逐步趋向实利化,有的农民存在蛮不讲理、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等思想,许多人遇到事情或者需要解决问题时,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和政策规定,而是想找谁帮忙,希望用钱来“摆平”。
(二)农村事务管理水平不平衡。一方面,靠近城镇的农村,因为城镇建设或项目的入驻,经济基础相对较好,村(居)民对集体利益严格管理的要求较强。而在偏远山区,没有项目入驻,年轻人大多又外出打工,乡村社会陷入紊乱无序的风险迅速上升。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干部作风不实、不廉,导致群众对基层组织、基层干部的信任度下降,对基层组织的管理、服务不理解、不支持,在农村事务管理中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农村风气复杂。受社会整体风气的影响,在一些农村,赌博、封建迷信之风盛行。曾偷盗抢劫、黄赌毒犯罪在一些乡村依然存在,滋扰祸害百姓;有些地方,邪教组织潜滋暗长,蛊惑人心,社会治安令人堪忧。
(四)部分农民情绪失衡。由于受社会某些病态思想的影响,乡村的宽容忍让、俭朴谦良风气传统日渐式微,少数村民间由于自傲和自闭心态的增强而关系紧张。传统邻里和睦之情日趋冷漠,隔阂芥蒂日益加深,一些村民容易为琐事反目成仇、大动干戈。甚至,有少部分人暴戾狂躁,情绪得不到排解就报复他人、报复社会。
二、正确引导村民主流意识的主要任务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结合农村实际,我认为引导村民的主流意识,就是在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重倡导和践行“贤孝之德、勤俭之风、为善之念、法制之心、致富之能”。
(一)贤孝之德。贤孝之德是中国几千年代代相传的美德,也是家庭美德之最核心的内容,大力倡导势在必行。倡导贤孝之德,引导农民尊老、爱老、养老,既是解决农村现阶段抚养纠纷的现实需要,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勤俭之风。“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勤俭节约作为我国的传统美德,特别是农村家庭教育中尤为突出,如今更应成为构建节约型社会和增强国力的必然要求。
(三)为善之念。友善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也是一位社会个体必须坚持的准则。在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引导广大农村公民树立为善之念,与人为善,不激化矛盾,不增添纠纷。
(四)法制之心。在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引导广大农村公民树立法治思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五)致富之能。在农村,人人都想富,但是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劳、拼搏致富。在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提高他们的科学技能,提升他们的综合素养,依靠自己能力和本事,普遍形成思富、帮富、能富的良好局面。
三、正确引导村民主流意识的有效途径
(一)宣传普及,在入脑入心上求突破。广泛宣传普及,深入挖掘各种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基地的作用,使主流意识在农村入脑入心。一是拓宽教育阵地。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广播、手机报、互联网等传播媒介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普及,发挥学校、乡镇文化站、乡村少年宫、农家书屋、道德讲堂等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努力占领道德高地,设立农民核心价值观学校,做到有队伍、有阵地,努力形成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流意识教育网络。二是创新教育形式。要坚持以农民自学为主,特定时期、特殊日子、特别场合以集中组织为主。在晚上或乡镇逢场日、农民宴会、节假日及农民群众集中休闲的场所,通过群众会、现场会、横幅标语、宣传手册、远程教育、农民夜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用小品、歌曲、顺口溜、三句半、现代川剧等农村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手段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重挖掘农村传统文化中的精髓,用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影响和感化农民,注重弘扬家庭美德,培养家庭意识,营造尊老爱幼、和睦团结的良好风气,建立和谐、健康、文明的社会人情关系和乡村邻里关系。三是丰富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农业科技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等一系列教育培训活动,让“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在农村形成共识,让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精神文明素养、科学知识水平和创业致富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重塑权威,在示范引领上求突破。搞好农民核心价值观的示范引导,引导农民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这是正确引导村民主流意识的重要形式。一要学习道德模范。道德模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和承载者,要使之成为引导农民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教材,采取多层次、集中性、深度化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二要树立身边典型。要在农村树立“示范性群体”,让有能力、有威望、懂法律、热衷于农村建设并有一定特长的“五老”、“致富能手”、“贤媳孝子”、“慈行善举” 榜样等现身说法,让核心价值观走进群众心田。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好人榜等,广泛宣传农村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形成榜样群。同时,基层干部要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带好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三要评选表彰先进。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大力推出涌现在基层的“凡人善举”。对在长期服务于农村,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代表,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四要通报反面典型。对少数不遵守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赌博打牌、封建迷信、大操大办,屡教不改的农村公民,可以进行通报,使其成为众矢之的,形成震慑、以儆效尤。
(三)开展活动,在实践养成上求突破。采用以活动的方式引导村民主流意识,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融理于事,寓教于乐,可以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教育和启发。一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要通过开展“文明村”、“文明庭院”、“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大力建设村镇和谐文化,通过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文明志愿者及社会各界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作用,深入农村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在核心价值观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二要开展特色文化活动。要充分挖掘农村的特色文化资源,充分利用春节、元宵节、建党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编排喜闻乐见的节目,进村入户演出,开展吸引多数群众广泛参与的民间活动,如趣味活动、体育竞赛、书法比赛、歌咏比赛等,举办健康向上的核心价值观创建活动,让群众在广泛参与中感受文化和道德魅力,激发村民爱国热情。三要开展礼节礼仪活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礼节礼仪活动,让农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家园更加清洁、村庄更加和谐、社会更加文明出主意想点子,从内心深处参与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中来,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农村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贡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道德教育,营造有利于弘扬核心价值观的社会环境和生活情景。
(四)健全机制,在规范长效上求突破。农村主流意识要真正实现向实践转化,形成对人们道德行为有效的制约力,必须健全规范约束机制。一要健全基层组织。要通过选优配强村组干部、健全机制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惩治害群之马等途径,树立基层干部良好形象,弘扬清风正气,增强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在农村事务管理中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二要健全村规民约。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出一系列推动和谐农村建设的道德规范。其中包括“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以及个人的、家庭的各项规约,使广大农民有章可循,有约可依,并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种规范内化为每个农民的自觉行动。同时,也可注重引导家族文化中的精华内涵,发挥族长、族规在处理家长里短方面的积极作用。三要健全监督机制。建立核心价值观监督机制除了应充分运用政策、纪律、法律等手段对农民的核心价值观加以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外,要注意扶植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的自我教育和管理的各类组织。四要健全考核机制。核心价值观建设要取得实效,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考核机制,将完成情况纳入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在齐抓共管、常抓不懈中,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作者: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镇长
责任编辑: 马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