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缩小城乡差距不等于消除城乡差异
“城镇化能否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能否化解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公共服务水平低下的难题,需要我们正确看待城镇化的真正内涵和实现路径。”在日前举行的“大国基础·中国农村发展金秋报告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陈锡文表示。
陈锡文指出,城镇化的发展水平不能简单以人口的城市化来衡量,最重要的是要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使城乡之间实现平等。但是,缩小城乡差距并不意味着使城市与乡村完全相同,而是要保持城乡的功能差异。在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均衡的前提下,人们有选择是否进城的自由,完全根据个人生活追求来决定,那样才是真正实现了小康目标。
“近几年,中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幅正在减缓,中国的城乡人口结构并非如预想的那样,会不断加速从乡村流入城市。因此,要通过城镇化让农民转成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陈锡文指出,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不能以人口城市化来替代一切,要加强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投入,使得城乡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够逐步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