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石念凤
摘要:从2012年初“营改增”在特定城市的部分行业试点,到2016年全国范围全面推开,铁路运输企业经历了税收环境重大变化的洗礼。文章从经营管理、税收筹划、会计核算等方面分析“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带来的影响以及面对的挑战,并提出应对措施,以期对铁路运输企业政策研究提供思路,促进铁路运输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铁路运输企业;影响;对策
在我国原有税制体系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前者主要适用于制造业,后者主要适用于服务业,铁路运输企业属于服务行业。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税收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过去两大税种并行的税制日渐显现出其不合理与缺陷。对铁路运输企业而言,原适用的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全额征收且无法抵扣,与征收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相比,前者显然存在重复征税现象,税负较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因此,全面实施“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营改增”的背景
2012年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在上海对部分行业开展“营改增”试点,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3年8月1日,该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自此,铁路运输企业开始适用增值税税制;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被纳入,最重要的是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在建工程等所含增值税被纳入抵扣范围。
“营改增”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其立意是减轻企业负担,理顺经济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全面推开“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无疑更是重大利好。然而,由于铁路运输企业涉及点多、线长、面广,结构复杂,在利好形势下,其实际运行与预期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何在国家税制改革大背景下快速适应变化,合理筹划,从而更大限度減轻铁路运输企业税务负担,提其效益,促其发展,仍需要铁路运输企业自身积极应对。
二、全面实施“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影响
(一)对经营管理的影响
全面推开的“营改增”试点工作,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新取得的不动产和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可以抵扣。众所周知,铁路运输企业近年来投资规模非常大,将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有利于进一步扩大铁路运输企业投资规模,增强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活力。但同时对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铁路运输企业的产品是旅客、货物的位移,这一点与其他运输方式如公路、水路、航空等相同。不同的是,铁路运输企业拥有大量不动产,包括车站、区间、机务设备和整备设备、供电设备四大类。这些专用的不动产每年都会有大量的更新改造资金投入,并由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完成。所以铁路运输企业即使不建新线,也需要不断投入。更别说近年来动辄几千亿的铁路建设投资了。同时,作为现阶段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铁路运输企业,人工成本支出在整个运输成本中占据了庞大的一席。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如何利用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的红利政策以及人工成本不能抵扣的短板,在战略性投资、创新性研究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都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二)对税负的影响
铁路运输企业涉及面广,结构复杂,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服务业等均有业务关系。2013年8月1日前,铁路运输企业依据不同业务分别适应3%和5%的营业税率,重复征税现象严重自不必说;在2013年8月1日将铁路运输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之后,至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之前,由于上述四大行业未纳入试点,其进项税额无法纳入抵扣范围,依然增加了铁路运输企业的税收负担。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四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实现了铁路运输企业相关行业增值税抵扣的全覆盖,重复征税得以消除,抵扣链条得以打开,从而降低了铁路运输企业的税务成本,提高了铁路运输企业的竞争力。然而,作为涉及行业广泛的铁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收入适用11%的税率,铁路延伸服务适用6%的税率,还有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和简易征收的下属各级单位。面对复杂的税务问题,如何积极做好税务筹划,最大可能降低铁路企业税负也是企业面临的挑战之一。
(三)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铁路运输企业原本适用的营业税制核算方式简单,“营改增”后,会计核算方面面临的挑战不容忽视。铁路运输企业经济核算分为三级: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铁路运输企业(含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控股合资公司等)及其基层单位(含运输站段、货运中心、分公司等),核算方式本就相对较复杂。在适用营业税制期间,营业税款由各级机构本身在属地自行计算缴纳,同时核算科目开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即可,纳税方式和会计处理都比较简单。
“营改增”后,提供铁路运输及物流辅助服务的业务,增值税由铁路总公司汇总纳税,其他应税行为按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就是日常说的汇总缴纳和属地缴纳,增加了税款缴纳的难度;在账务处理上,需要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开设汇缴进项税额、属地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减免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待抵扣进项税额以及出口退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等,极大地增加了核算难度。复杂的机构、复杂的核算方式和“营改增”后更加复杂的纳税方式、核算方式改变后增加的计算上的难度、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类财务、税务报表的变化,使铁路运输企业基层财务核算工作压力日增,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四)对发票管理的影响
铁路运输企业点多、线长、面广,涉及业务多。在此基础上,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全面推开“营改增”,基层业务人员在取得发票时分辨力不足的问题;对外开具发票时,由于各单位无会计从业资格的开票人员占多数,其工作责任心、风险意识和学习能力等问题,以及无论是对外开具发票还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业务量都会成倍地增长的问题,都给铁路运输企业的发票管理带来了挑战。
三、铁路运输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
(一)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全面推开“营改增”后,铁路运输企业应利用不动产、在建工程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的红利政策以及人工成本不能抵扣的短板,改变投资策略,逐步建成现代化、自动化的生产车间;同时调整人力资源管理办法,通过现代化的生产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实现逐步减员,降低人工成本。
在降低人工成本方面,铁路运输企业除了减员增效以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大量的外购劳务行为。劳务公司向用工单位收取的劳务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换言之,除少量支付给劳务公司的管理费以外,铁路运输企业外购劳务成本不能抵扣。因此,铁路运输企业改外购劳务为业务外包,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降低成本的方式。
(二)充分进行税务筹划
针对铁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收入适用11%的税率,铁路延伸服务适用6%的税率的情况,铁路运输企业应提高自身企业管理水平,在依法纳税的基础上合理划分业务板块,争取最低税率。
对于适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简易征收的下属各级单位,应合理测算收入,合理利用政策,选择最合适的纳税方式。例如,对铁路运输企业下属的培训机构,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构成一般纳税人。但是根据相关政策,一般纳稅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这就需要下属培训机构经过测算和分析,再做出合理选择。
对于原征收营业税时对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应继续跟进,及时掌握相关政策的延续性,在避免税务风险的同时争取最大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应尽可能地争取因“营改增”导致税负增加的国家财政返还政策支持等。
(三)强化培训,提高会计核算能力与工作效率
第一,全体财务人员在全面“营改增”的适应过程中,应将熟练掌握增值税的相关知识作为这一阶段的学习要点。铁路运输企业除铁路总公司外,上至各路局下至各站段均未设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财务人员担当着税务管理的第一责任。全面推进“营改增”,对税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汇总纳税与属地纳税的严格区分、税法要求抵扣项目与不能抵扣项目的划分、所有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以及税务报表与原营业税时期相比的严格、申报系统的严密等,都要求各级财务部门通过或集中培训、或建立退出机制等方式,带领、激励财务人员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通过严格考核,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
第二,铁路运输企业财务人员在面对不断增加的工作强度和压力下,应努力探索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例如定期业务交流,提高业务熟练程度;顺应时代,提高网络信息技术、电算化水平等。
(四)严格进、销项发票管理
第一,建立内部发票管理制度,例如严格登记,定期抽查、权限管理、相互制约等;同时强化对非财务专业开票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财税风险意识培养。
第二,应扩大全面推进“营改增”的企业宣传力度,使全体员工尤其是业务人员明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取尽取的意义。只有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沟通顺畅、配合协作,有共同为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努力的愿望时,新的税收制度的红利才能落到实处。在此过程中,通过建立一系列格式化办事流程,例如在格式化合同中增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款等,用各种程式化流程、刚性制度来降低税务风险。
四、结语
全面展开“营改增”试点,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培养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此举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税负,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和消费升级。铁路运输企业应积极把握这次机遇,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充分进行税务筹划、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等方面出发,提高企业经营效益,降低企业税务风险。
参考文献:
[1]唐鸿.“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中国总会计师,2016(09).
[2]刘红,张小有,黄冰冰.我国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问题探析[J].会计研究,2017(02).
[3]严智.“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财会学习,2016(06).
【作者单位: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