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常态化防控机制的设计和管理
潘骏
摘要:廉洁风险防控是企业进行自我管理,以制度和监督管控为手段保障企业健康的有效措施。在近年的执行过程中,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得到逐步完善,但基层企业普遍存在风险点管理不严、利益冲突回避、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思想认识、制度完善、执行强化、监督保障等方面出发,不断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基础扎实、重点突出、措施管用的常态化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整体廉洁风险防控水平。
关键词:廉洁风险防控、常态化,纪检监督
一、基层国有企业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中提出,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笔者认为,建立扎实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能够实现管控关口前移,做到潜在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在事前化解各类易发生腐败风险,是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党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重要途径。近年来,国有企业积极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和不断变化的腐败形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在执行过程中也面临着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一般来说,现代企业重经营轻监督管理现象普遍存在,国有企业在初期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时往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任务要求来做,结合实际不够。到了一线基层企业,对建立廉洁防控机制重要性更是认识不足,以文件传达文件,出了文件就搁在一边,或是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时应付了事,或是建立了机制但未落实,或者只在检查时用用,把廉洁防控机制当作表面文章,变成了空架子。
(二)风险点管理不严。在基层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机制已建立,但在风险点上管理不严的现象,起因是在建立之初便对风险点排查不严不深,或是建立机制不完善,比如设备招投标规定不少于三家,但令人无语的是,最终选择确定的三家其实都是同一个老板开的不同名称的商号、根本上还是一家,建立的制度体系反而成为腐败分子的挡箭牌。另外,一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职能界定不清,职责不明,风险点跟踪不严,造成了机制形同虚设。
(三)存在利益冲突回避。利益冲突是产生腐败的重要根源,当前中国社会重人情,谈感情,讲关系的历史影响仍普遍存在,基层国有企业中少数领导干部、重要部门及敏感岗位熟悉企业规章制度,他们更是利用制度缺陷及各类社会关系,对企业利益构成潜在或实质损害,如企业内部的雇员之间存在一些亲属和重要的私人关系时,制度在实施时便不自觉的加进了不少“人情味”,或是在供应商的选择时,领导开口关照一下,采购员在制度实施时便会“想办法”。此类情况更是隐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也变了味。
(四)监督管理不到位。基层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监督机构不够健全、人员配备不足问题,一些单位即使机构健全但纪检监察人员为兼职(或身兼数职),兼职人员时间不够、缺乏对纪检监察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纪检工作经验不足,能力与水平远不能完全适应纪检履行监督职责的需要,于是基层国企中整体普遍存在监督作用弱化、地位虚化、功能空化的现象,加上企业具体事务执行部门藏着掖着的配合,纪检监察要真正做到實质上的监督检查反馈也就更难上加难。
二、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的建议和对策。
(一)以思想教育为抓手,在认识上提高。
基层国有企业要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首先要注重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把转变思维和观念作为当前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的敏感意识,让思想防线在关键时刻起到提醒、警示作用。
1.要注重“一把手”引导。让基层国有企业领导对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视起来,转变原有思维,主动参与风险防控新形势、新动向的学习和研讨,在慎用手中权力的同时把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作为改进企业作风,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
2.要注重“敏感岗位”教育。帮助企业重要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组织学习和“正反”典型案例分析教育等多形式载体,加强他们遵纪守法、依规办事的理念,弘扬企业“新主人翁精神”,开展以诚实守信、廉洁清正、企兴我荣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底线。
3.要注重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廉洁文化逐步融入企业各项基础工作之中,推进企务公开、的深入开展,定期组织廉洁谈话,鼓励职工参与监督,积极营造“不想腐、不敢腐”的企业氛围。
(二)以完善制度为基础,在漏洞上填补。
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制度化推进防控常态化,这是有效防控廉洁风险的关键。众多腐败现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机制不健全,本身在设计上有问题,存在盲区或漏洞,导致相关人员有机可乘、有洞可钻。所以制度还是要从落实的效果上判断,不断在运行中发现问题,健全改善,通过织一张密不通风的网,及时填补漏洞。
1.明确权责关系。明确责任定位是廉洁风险防控能够得到有效实施重要根本。企业中各部室每年都要结合实际和阶段工作特点,找准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研究年度制定部门的党风建设具体措施,制定部门党风责任分解归属表,把反腐的任务分解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严格考核,落实到每月具体工作中去。对责任涉及多个部门交叉的情况,企业要直接明确主次责任,形成多部门参与,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2.坚持专项风险排查。要坚持定期开展对关键环节、关键风险点的专项风险再排查。重点针对“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工程建设施工、物资采购招投标比价、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业务谈判等高等级廉洁风险项目进行风险二次排查、反复排查,坚持对防控措施和风险防控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修订完善制度,通过制度制约和过错纠正追究机制的确立,实现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等“三个重点”的监控整改全覆盖,从源头堵住运行管理漏洞。
3.坚持“回避”制度。基层国有企业应逐步完善工作回避、任职回避、利益回避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务权力或自身影响力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建立重大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将企业财务预决算、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提高企业经营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深化改革,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健全与作用发挥。
(三)以强化执行为根本,在实施中完备。
美国西点军校有一句名言“主动执行,完美执行”,规章制度的执行应该富有震慑力,绝不出现例外情况,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就是推进企业管理人员更主动去执行防控机制,就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并通过领导带头、执行过程与考核结合,与职工群众参与相结合,在实施制度的过程中不断强化规范,在相当程度上提前中止问题产生。
1.执行要领导带头表率。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企业领导人员在党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就要求每一位领导人员要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在制度执行力上做表率,在行动上有担当,做到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坚决执行人。
2.执行要与考核结合。往常国有企业中职工考核更多是注重职工的工作业绩,不会参考职工其他方面的综合表现。这样的考核可能会引起职工工资收入与违纪成本存在矛盾的情况,给廉洁风险的产生埋下了导火线。基层国企应积极考虑变革考核方式,既考虑职工的工作绩效的同时,又兼顾职工廉洁从业表现。要明确关键岗位廉洁考评机制,与评先评优、晋级升迁挂钩,对推进不利的实施告诫、诫勉和通报,真正起到激励督促作用。
3.执行要让群众参与。廉洁风险防控制度的建设,要让职工更多参与,要充分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要创造条件、拓宽沟通渠道,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依靠职工群众,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新监督方式和载体,要借助当前互联网平台,让职工更便捷、快速的行使监督职权。
(四)以监督反馈为保障,在循环中提升。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抽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连调查的只能是极少数。这一论述,也是把反腐工作提到了关口前移,纪检监察的责任更重,任务更大了。
1.要保障紀检职能健全。基层国有企业应尽量将纪检监督部门人员配备到位,并创造一个能够落实监督责任的环境条件,给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一个较为明确的地位,以及履行监督责任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工作上要给予基层纪检监察人员要足够的培训、拓宽学习强化监督能力的途径,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监察、查办案专业能力。
2.监督人员要主动担责。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督人员在企业的廉政建设中必须率先执行和落实好各项规定,突出责任信念坚守,有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的意识。在工作中主动监督,不要等安排或是问题暴露后才开展监督,应在日常主动到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中去,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率。
3.监督结果要严厉追责。责任追究是实现廉洁风险防控的最后一条底线,企业要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追究考核办法,把问责、追责的要求和内容具体化、指标化,形成责任分解,检察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确保有问题的人得到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得到严格惩戒,防止追责失之以宽、失之以软或是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的现象。